助人为乐,当然是美德,但是眼睁睁看着“贫困劳模”在自己的生活依然没有改善的情况下,不断“慷慨解囊”,我们心里是啥滋味?是否该劝阻他继续“乐善好施”?
对此,舆论间已经议论纷纷,莫衷一是,针锋相对。有人认为,劳模捐款固然是高风亮节,但这也反映了我们以往宣传的错位,我们习惯于把劳模树立成一种高大全的形象,使劳模面临很大压力,这奖金不捐,好像就和自己的“形象”不符。但事实上,假如劳模的物质条件能够得到改善,就能使普通人从他们身上获得更多的教益,劝止劳模捐出慰问金具有示范意义。而昨天《人民日报》发表的评论持不同观点,认为领导和群众不赞成劳模捐款,体现的是一种对英雄流汗后的人文关怀,但这却违反了吴如的意愿。吴如捐款的原因在于,他觉得还有很多比他更穷的人需要帮助。在他看来,自己是幸福的。他一再坚持把这5000元钱捐献给社会,内心是真诚的。文章认为,吴如的行为体现了一个有责任感的社会公民的高尚品格。所以,吴如的“义举”不应被“制止”。
见仁见智,都有道理,但是目前我们舆论导向的重点究竟是什么?这是一个焦点问题。
长期以来,我们的传媒习惯把劳模塑造成“高大全”,动辄就把他们拔高成不食人间烟火的“神”。所以,无论是劳模自身,还是平民百姓,都觉得既然是劳模就应该浑身上下都充溢着“奉献因子”,无时无刻不该“先人后己”。这种思维定势持续了好久,直到现在。从记者采访开始,就想“套”出劳模的“豪言壮语”,捕捉他们的“闪光点”,一旦有那么些许“宝贵材料”便如获至宝,在报道里大大地渲染一番。其实从根本上说,有些记者和传媒忽视了最基本的事实:劳模也是人!
女科学家陈化兰对禽流感的防治作出突出贡献,获得第二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就在颁奖典礼上,许多记者前来采访。有记者盯住她问:十万块钱的奖金怎么花?有人提出要捐出去,或者要设基金,那你这十万块钱怎么花?――看,这不是在“套话”吗?却不料陈化兰的回答使人大跌眼镜,她很干脆地说:你不要想着让我说出革命的豪言壮语,我买靴子!而后来央视前去采访时,发现她办公室里放着很多方便面,她一再声明自己并不穷,吃方便面是因为喜欢。――这样的表现,“贬损”了女科学家的形象没有呢?非但没有,反而令人感觉更有血有肉,更可信可近。其实,一个劳模,一个先进人物,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就是对社会的贡献;用自己的劳动所得改善生活,正大光明、天经地义。我们的舆论何必在强化前者的同时,无视后者,而竭力放大他们的“无私捐赠”,“乐善好施”?在央视讲述吴如劳模事迹的一位节目主持人说得好:在我看来,既然是劳模,那就不光在工作上当模范,也更应该在享受自己辛勤劳动所带来的劳动成果方面当模范,只有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人来爱劳模,学劳模,当劳模。――这才是辩证法。
当然,我们绝不是否认“贫困劳模”助人为乐的善良愿望,也为他们“先天下之忧而忧”的高尚情怀深深感动。但是,只要有点理智的人,就会像河南省总工会主席那样,劝阻他无限制地把奖金捐出去,用以改善自己的生活。舆论导向和政策导向的当务之急,绝不是鼓励和倡导“穷人”弘扬传统美德,多行善举,恰恰相反,是要使富人良心发现,回报社会,慷慨解囊,投入慈善事业、公益事业。惟有把握导向的重点,才是明智的,才有现实的积极的意义。作者:怡然【原标题:评论:该让"贫困劳模"乐善好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