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宝由山阴令迁始安太守,始安郡晋属广州,治始安(今广西桂林)。干宝在始安的情况,《晋书》卷九四《隐逸·翟汤传》有这样的记载:
翟汤,字道深,寻阳人。……司徒王导辟,不就,隐于县界南山。始安太守干宝与汤通家,遣船晌之,敕吏云:“翟公廉让,卿致书讫,便委船还。”汤无人反致,乃货易绢物,因寄还宝。宝本以为惠,而更烦之,益愧叹焉。
翟汤隐居寻阳,与干宝有通家之好[50],寻阳、始安相隔数千里,而干宝竟能够遣船资助,可见当太守时经济条件大为好转。
本传云“王导请为司徒右长史,迁散骑常侍”。据《晋书》卷六五《王导传》及《明帝纪》,明帝即位,王导受遗诏辅政,太宁元年(323)四月迁司徒,二年平王敦,封始兴郡公。《王导传》载:“石季龙掠骑至历阳,导请出讨之。加大司马、假黄钺、中外诸军事,置左右长史、司马,给布万匹。俄而贼退,解大司马。复转中外大都督,进位太傅,又拜丞相,依汉制罢司徒官以并之。”据《成帝纪》载:“(咸康元年)夏四月癸卯,石季龙寇历阳,加司徒王导大司马、假黄钺、都督征讨诸军事,以御之。”是知王导于司徒府置左右长史是在咸康元年(335)四月,他请朝廷任命干宝为司徒右长史当在此时]。如此看来,干宝罢守始安是在咸康元年(335),时去咸和元年调补山阴令也是首尾十年。
干宝在司徒府曾撰立司徒府属僚官仪,《南齐书》卷一六《百官志》载:“司徒府领天下州郡名数户口簿籍。……常置左右长史、左西曹掾属、主簿、祭酒、令史以下。晋世王导为司徒,右长史干宝撰立官府职仪已具。”《隋书·经籍志》职官类著录干宝《司徒仪》一卷,即此书。
王导司徒府到咸康四年六月拜相时才罢,干宝迁官散骑常侍约在咸康一二年。《晋书·职官志》:“魏文帝黄初初,置散骑,合之于中常侍,同掌规谏,不典事,貂珰插右,骑而散从,至晋不改。……常为显职。”散骑常侍“不典事”,无日常职守,所以常用作加官和兼官,或领其他职事。《北堂书钞》卷五七引《晋中兴书·太康孙录》云:“干宝以散骑常侍领著作。”《册府元龟》卷六○五《学校部·注释一》亦云:“干宝为散骑常侍,领著作。”可见干宝当时是以散骑常侍而兼领著作郎[54],这是第二次出任大著作。
干宝卒年,《建康实录》有明文记载,卒于咸康二年(336)三月。由于《晋书》本传不载,而《文选·晋纪论武帝革命》注引《晋中兴书》也只是含混地说“迁散骑常侍,卒”,过去研究者只是推测卒年及生年,均不可靠,长期以来没有发现《建康实录》这条珍贵资料。
干宝生年不详,只能作些推测。前称元康末至太安间(299-303)干宝在江淮,时已成人,如以元康末二十岁来计算,则至晚生于吴末帝孙皓天纪四年(晋太康元年,280)。再考本传载:“宝父先有所宠侍婢,母甚妒忌,及父亡,母乃生推婢于墓中。宝兄弟年小,不之审也。”干莹仕吴为丹杨丞、立节都尉,当卒于吴,卒时干宝兄弟年幼,若以干莹卒于吴亡之年,干宝时五岁来计算,则干宝生在天玺元年(276),卒时享年六十一岁。但这个估计恐怕还是比较保守的,生年还可以往前提一些时间]。
干宝官终散骑常侍、著作郎,这是绝无疑义的。然唐初道宣《续高僧传·慧因传》称“晋太常宝”,道宣《道宣律师感通录》亦云:“余昔曾见太常晋于(干)宝撰《搜神录》。”而释法琳《破邪论》卷下云:“晋中书侍郎干宝撰《搜神录》”。这里冒出太常和中书侍郎两个官职。汪绍楹校注《搜神记》,所辑佚文中有“苏韶”一条,辑自《道宣律师感通录》,按云:“法琳《破邪论》亦谓‘晋中书侍郎干宝撰《搜神录》’。……称宝为‘太常’或‘中书侍郎’,则僧徒宣扬佛教之作,于此等处每肆意书之。甚或改标官位,以图耸聆,不足据。”小南则以为《搜神记》原书可能就有“太常干宝撰”的字样,《搜神记》完成于担任太常期间[58]。按年辈早于道宣的法琳却称晋中书侍郎干宝,若照小南的推断,《搜神记》又该是居官中书侍郎时成书的了。倒是小南的另一个猜测有一定道理,就是太常可能是干宝死后的赠官。据《宋书·百官志下》,散骑常侍和诸卿均为第三品,而太常为诸卿之一,依晋代赠官制度,散骑常侍卒赠太常并不违例[62]。从《续高僧传·慧因传》来看,道宣了解干宝世系,因此他称作“太常干宝”应当予以充分注意,以之为干宝的卒后赠官是目前可以做出的最合理的解释,自然“太常干宝”绝对不是《搜神记》的题署,只是道宣自己的称谓而已。至于法琳说的“中书侍郎”,绝对不能成为干宝的赠官,因为中书侍郎是第五品。如果法琳记载可靠,那么中书侍郎只能是生前某时所任官。干宝仕历长达二十五年,本传记其官政可能有遗。不过太常、中书侍郎以及尚书郎目前还难以比较确定地排人干宝的仕宦经历中,都是疑点,这个问题尚待发现佐证资料,也只能存疑而已。
干宝著述颇丰,据《晋书》本传、《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册府元龟》卷六○五《学校部·注释一》及卷八五四《总录部·立言》著录,凡二十二种,经史子集都涉及到了,非常广泛,可惜全部散佚,今存者全系辑本。其中最重要的是《晋纪》二十卷[63]和《搜神记》三十卷。
《搜神记》著作过程考
干宝《晋纪》当时被誉为“良史”,后人还曾为其书作注。但《晋书》本传于《晋纪》置词远不及《搜神记》为多,这似乎反映出干宝《搜神记》在人们心目中的分量更重。而实际情况也是这样,干宝的名字更多地和《搜神记》联系在一起,人们更多是从《搜神记》得知干宝的。何法盛曾羡慕干宝撰《晋纪》,说干宝“赖有著述,流声于后”,其实“流声于后”的主要是《搜神记》。
《搜神记》作于何时,史无明文,但可推断出来。前引《晋书》本传和《建康实录》等书均载有作书缘由。又《世说·排调篇》注引《孔氏志怪》:
宝父有嬖人,宝母至妒,葬宝父时,因推著藏中。经十年而母丧,开墓,其婢伏棺上。就视,犹暖,渐有气息。舆还家,终日而苏,说宝父常致饮食,与之接寝,恩情如生。家中吉凶辄语之,校之悉验。平复数年后方卒。宝因作《搜神记》,中云“有所感起”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