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卢氏的深山区,由于经济落后,而且处于半隔绝状态,当地贫苦山民的服饰习惯有其自身的特点。
建国前,在卢氏西南山一带,由于地瘠且少,山大且穷,居民常年缺衣少食,多数人靠卖柴,卖炭糊口,他们每天起早摸黑,翻山越岭,往返几十里或百余里,卖柴一担,其收入还不买一斤盐钱,因为他们忙于顾嘴,对穿衣很不讲究,有数的几件衣着也都是由自己生产的白,黑土布做成的。
成年男子汉,夏季常光着脊背干活,身体被太阳晒得黑紫,下身只穿一件仅能遮丑的破裤子,脚穿自己编的葛条“把鞑”。
有的人,结婚时穿第一双布鞋,事后,妥为保存,直到死后入殓时再穿;多数人终生就是葛条把鞑;春夏赤脚,冬天上身穿件破棉袄,棚絮外露,补丁加补丁,下身只穿单裤,膝盖以下用旧布条缠裹起来,俗称“扎裹腿”,脚下的“把鞑”内周围用玉米苞垫脚防寒,就这样他们还是家里衣着最完好的人。
成年妇女,浑身的穿戴仅能蔽体,四季不分,冬季再接穿一件破棉袄就行了,穿棉裤的十分罕见,脚上穿的多是“把鞑”。
十几岁以下孩子,不分男女,冬季只有唯一的一件长棉袄,光着下身赤着脚,日出之后蹲阳坡根晒太阳,太阳过山就围着火堆烤火,夏天,大孩子穿件破裤头,光着上身,俗称“打净肚子”小孩则浑身上下不带一条线,俗称“打净尻子”。
五、六口的人家,炕上只有一条破被子,补钉上加补钉,七窟窿八眼睛的。晚上一家人拱到一个热炕上“溜光席”,身上共盖那一条破被;土炕烧的很热,上冷下热,翻着烙,皮肤烙得发硬,一家人就这样翻来覆去熬过了一个个漫长的冬夜。多数的被子,因为一家五六个人盖着,各自都想盖多一点,不由得就一拉一扯的,加之都不住地翻腾,被子自然就破得快了。
火是山民的大救星, “烤火”是他们的乐事,下雪天男女老幼围在一堆大火旁,或打盹、或说笑,一时倒可以驱寒解愁;只是因为长时烟熏火燎,又不洗澡,一家人混身上下都是黑的,只有牙齿是黄的。
这种衣不遮肉体、食不得一饱、蓬头垢面的生活环境,锻炼了卢氏人民的勤劳,朴实、坚强的精神面貌。建国以来,随着杜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山区人民生活有了基本的保障,与外界的交往也多了起来,尤其是近年来山区经济逐步得到开发,人民生活有了较大提高,过去那种服饰习俗逐淅消失了,与外界的差距正在不断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