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规就是居家的规矩法度,简称“家法”。封建时代更有“父叫子亡,子不敢不亡”之说。着重反映了“家规”的严肃性。
灵宝旧时崇尚家规。以大家庭为荣 如:焦村乡常卯村王牢子家,就是远近闻名有家规的大家庭。二十三口人,一切行动都循规蹈矩,分工合作,打内打外,有条不寨。家长或长辈说话算数,青年人无不顺从。以勤劳俭朴为主导,凡吃饭、穿衣、住房都有规矩。长期养成了吃粗粮、穿粗布的习惯。建国后几十年来,继续沿袭,保持了中华民族勤俭艰苦的美德与家风。
有父不显子,一般家庭平时与人交往,在柬帖上以及各种礼物上签署姓名,必须写长辈名字。
长子不离祖,分家时,长子住老院,占老灶,并由长子承担“祀先”贵任。有权分得祀先地和祖先堂房产以及全套祭祀器具。逢年过节,照例为祖先摆设香案献食和筹办各种祭品。
另外一个规矩,是旧时分家还讲究嫡庶之分。封建宗法制度中的嫡系(旧时称正妻)子弟,不管年龄大小,有祀先的权利。庶(旧时称妾)系子弟,即令年龄是大哥,也不得祀先。建国后,已打破此种俗规。
旧时分家按门份不按人口,接嫡庶不按年龄。房屋、土地、大件家俱,都按兄弟几人分成几份。次序是嫡系长子得上房,次子得东房,以下依次类推,当时就是多子女的弟兄也毫无怨言,默认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建国后,全按人口平分财产,当分家时,都请姑舅亲为说话人,同时写出分单作凭。
旧时家规语汇
杖头出孝子。惯子如杀子。
教大的孝子,惯大的忤逆。
惯吃惯喝不惯懒。
小娃勤,爱死人;小娃懒,狼吃没人撵
勤一勤,强过人,懒一懒,不如人。
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娃子不吃十年闲饭。
从小看大,三岁视老。
十年寒窗,九载清灯。
穷不丢猪,富不丢书。
前三十年看父敬子,后三十午看子敬父
好的不用说,一个顶十个。
老嫂比母,长兄比父。
家有万贯,不贴日进一文。
日进千文不如一艺在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