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以国际公约的方式推动的一项人类事业。中国积极参与其中,既是主动承担国际责任的表现,也是中国的历史文化与社会发展的内在需要。中国的积极参与不仅表现在制度建设、资源投入,还表现在观念创新、理论创新和保护方式的创新上。这些努力使中国在160多个缔约国中脱颖而出,成为保护成绩最为卓著、保护方式最有特色的国家之一。中国的非遗保护最突出的表现在国家四级名录的建设和教科文组织名录的成功申报,而中国保护方式的独特性在于对整体性保护的不懈探索与实践。
中国非遗保护事业的兴旺同时体现在国家层次和地方层次上。很多成功的经验本身就来自地方政府及其文化主管部门的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态传承的文化,总是与地方历史文化紧密相连的。从地方来看,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能够比较具体、生动地看到中国经验的鲜活样本。
作为副省级的计划单列市,浙江宁波也有内在动力和经济实力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在这一格局中,宁波基于历史文化的独特性和非遗存量的丰富性,积极作为,创立了非遗保护的宁波模式,在整体性保护上走出了自己的特色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