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有一套富民政策的理论和措施,并取得显著的成就。
朱元璋开国后非常重视发展农业生产,认真解决农民吃饭穿衣的问题,因而他推行了富民政策。他说:四民之中,农民最劳最苦。国家的赋税是农民出的,当差做工也是农民的分內事。要使国家富强,必得让农民安居乐业,才有可能(《明太祖实录》卷250) 。有人建议把釆矿收归官办,他却主张放宽政策,让人民自由开釆。他说:民得其利,则利源通而有利于官;官专其利,则利源塞而必损于民。
朱元璋的富民政策主要有以下几条:
(一)实行大量移民。把农民从窄乡迁移到宽乡,也就是把农民从人多田少的地方移到地广人稀的地方。
(二)兴修水利。进行了一系列大规模水利工程。到洪武十八年全国共修塘堰4987处,开河4162处,陂渠堤岸5048处。
(三)大力发展工商业。提倡种棉,苏州、杭州、松江等地已成为棉纺织工业中心。当时全国的工商业城市已有南京、宁波、武昌、广州、成都等30多个。成为商品生产和吐纳的中心。
(四)大力鼓励发展农副业生产。他下诏规定,凡农民有田5至10亩的,要栽桑、麻、木棉各半亩。同时还号召发展桐、棕、漆、枣、核桃等经济作物。
(五)把发展农副业生产,作为地方官考核政绩的一项内容。按规定应种的经济作物,完不成种植计划的,对有关地方官员要给予惩罚。对增产有成效的,则加以提升。
朱元璋登基的洪武元年全国的垦田仅180万顷。到洪武二十六年已激增到850多万顷,增加4倍。当时历史记载:“是时宇内富庶,赋入盈羡。”这和朱元璋执行富民政策的成效是分不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