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我市现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8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44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35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057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7名,省级传承人48名,市级传承人136名,县级传承人350余名。
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我市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进行非遗普查和资料采集,建立非遗档案室、实物展厅和数据库。二是完善各级名录体系建设,积极争取项目经费。三是组织开展传承活动,建立传习所、社会传承基地,开办传习班、培训班,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四是开展非遗宣传、展示和研究。利用春节元宵节、牡丹文化节、文化遗产日等重要节庆开展非遗展演展示活动,举办“河洛大鼓曲艺节”、协办“丝路非遗嘉年华”等较大非遗活动,定期召开非遗研讨会、专题座谈会,出版专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