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静宜 (1909—1955),学名修业。河南省栾川县城关人,1938年迁居登封县颍阳镇李洼村。他幼年好武,立志从军。1928年到冯玉祥部队樊钟秀部下第一营当连部文书,后升任排长、连长、营长、副团长。1930年在蒋冯阎战争中负伤。养伤期间,结识了共产党员张子朴,受到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后在洛阳地下党内做交通掩护工作。
抗日战争爆发后,1937年11月,静宜经豫西特委同意,在豫西组织抗日义勇军,任副总指挥兼第四纵队司令。董必武、彭雪枫派干部指导,武装发展到3000人。1938年4月,静宜受豫西特委指示,来到登封。县长刘潇然任命他为一区区长兼一区抗敌自卫团团长。他与群众约法三章:廉洁奉公办事,诉讼案件随到随办,不受礼物不会绅士。他积极组织抗日武装,并于“七·七”抗战一周年时在登封城西岭广场上进行军事检阅。使地方劣绅十分惊恐,他们说:“登封红了半边天。”有的捏造罪名,控告他“思想荒谬,图谋不轨。”新任县长牛明恕上台后,查无实据,以明升暗降办法,调县抗日自卫团任副司令。静宜1938年6月,参加中国共产党。同年10月,受豫西特委指示,到河南抗日自卫军第四路军任副司令兼第一大队长。为照顾统一战线,争取四路司令范龙章,杨得志司令员让其暂时不要动。1940年日、蒋联合反共,范龙章决定降日。静宜遂于4月1日在滑县马姬林村带领第一大队全体官兵举行起义,参加八路军,冀鲁豫军区首长将起义部队番号改为新四路军,任命静宜为司令员。起义部队尚未来得及整顿,日寇就大举进攻。在形势紧张情况下,第一连有人企图叛变,静宜当机立断,召开大会,将组织叛变的7名主犯,点名叫出,当场枪决示众。他积极率部抗日,后升任冀鲁豫军区第四军分区司令员。
抗日战争胜利后,为执行国共停战协定,1946年1月,静宜奉命到豫北新乡军事执行小组任党的副代表,与国民党代表进行和谈。他唇舌锋利,义正词严,使对方张口结舌,无言以对,迫使国民党7次更换谈判代表。6月,静宜返回部队。7月,内战爆发,党代表黄镇被国民党扣押,他又奉命重返新乡营救,使黄得以获释。
1947年8月,静宜调第九纵队任副参谋长,率部强渡黄河,挺进豫西,创建了栾川军分区(后改为豫西军区第三军分区)和豫西军政大学,他任军分区司令员兼校长。
1948年11月淮海战役开始,静宜调任中原军区运输司令部副司令员,渡江时任第二野战军兵站部部长。渡江后任南京军事管制委员会副秘书长兼二野驻沪办事处主任。后任二野司令部军政处处长兼二野司令部第二梯队司令员。全国解放后,任西南军区司令部军政处长、作战处长、办公厅主任兼成渝铁路军工第一纵队司令员,西南军区运输司令部司令员,重庆警备区副司令员兼参谋长,西南军区公安部队参谋长等职。
1955年审干中,由于采取的形式和方法不当,使其感到压力很重,自杀身亡,享年46岁。1986年5月11日,成都军区政治部根据中央有关领导指示以及静宜亲属的申诉,对静宜的问题进行了复查,作出正确结论,给予平反昭雪。
1951年,李母逝世三周年之际,西南军区和刘伯承司令员曾赠送锦旗,军区旗上写“革命良母”,刘司令员旗上写“岳母家风”。这也是对李静宜的极好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