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回乡干部王钧是一名有着52年党龄的老党员,在顺河回族区晏台河村,村民都亲切地称他是“民间法官”。今年72岁的他当过老师、乡党委副书记、企业法律顾问和企业厂长,1999年退休的他回到晏台河村居住后,发挥余热,积极投身于村里的社会法庭民间调解工作。
2009年7月,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在晏台河村成立社会法庭。在酝酿社会法官人选时,村民代表们将社会法官的大红花戴到了老王的胸前。
老王是个好帮手
“他是我们的好帮手。”晏台河村党支部书记徐勇说,“有一段时间,村里因土地纠纷问题闹得全村不得安宁,村党支部和村委员会为此伤透了脑筋。没想到成立社会法庭后,这事让老王给摆平了。”
晏台河村有位姓张的中年妇女,是城镇户口嫁到该村的媳妇,她有个上大学的女儿。在该村进行土地分配时,按照当地多年形成的习惯做法,她们俩均没有分到承包田,为此,张某及其女儿对此很有意见。受村委会委托,老王以社会法官名义接手此事,他将张某及其女儿通知到社会法庭,当面摆事实讲道理。经过做工作,张某母女俩既感动又佩服,表示理解。
老王是个闲不住的人
王钧退休回到村里后,没有图清闲呆在家里,他经常帮村里做些力所能及的宣传、书写方面的工作,还帮村民处理些红、白喜事。提起这些,老伴深有感触地说:“他是个闲不住的人。特别是当了社会法官后,他比退休前当厂长还忙,一推饭碗就骑着那辆旧自行车到村里转,什么闲事都管。”
正如他老伴所说,由于他经常走村串户,村里诸如婆媳不和、婚姻出现裂痕、邻里纠纷等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不久前,他骑车在村里转时,正遇上两家为宅基地问题吵架,他及时上前制止,之后,他带上另外两名年轻的社会法官到现场做调解工作。
除了负责调处纠纷,老王还充分发挥自己的一技之长,认真整理社会法庭各类纠纷的卷宗,还自己动手整理出一篇数千字的民事调解经验材料,对此,老伴经常劝他:“社会法官不是官,又没人给你发工资,别这么没命地干了。”
老王“办案”有一套
“社会法官老王‘办案’有一套,我算是真服气他了。”村民郭某通过他的一起纠纷对老王发出了由衷赞叹。
郭某是村里的养鱼户,他承包了村里十多亩渔塘,几年前,村里批宅基地时占用了部分渔塘,并造成了鱼塘部分损失,为此,郭某向法院起诉,状告村民小组违约占用了他承包的渔塘,要求村民小组赔偿其经济损失20万元。
王钧听说后坐不住了。“你咋能说打官司就打官司呢?”因是同村邻居,他对郭某说话也没客气。
老王曾是厂里的法律顾问,他耐心地帮郭某分析利弊。在老王的劝解下,郭某撤回了起诉,后在社会法庭的调解下,每个建房户各补偿给郭某经济损失1000元。结果,郭某经济上没有吃亏,村里也少了许多怨气。本报记者 王笃明 通讯员 翟渊涛【原标题:退休回乡的“民间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