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代前,“三纲五常”的封建礼教严重地束缚着人们的思想。有的父母对子女,动辄就打骂,“棍头之下出孝子”成了教育子女的至理名言。在封建家规中,有很多必须遵守的杠杠,如:
子女均受家长管制,家长的话无论正确与否,子女须绝对服从,不得反驳。处事家长批准方可施行,出必告,返必面。
家规对女子更严,女子无事不得出门,家中来了男客,女儿必须躲避,不得抛头露面。家中来客女儿不得怍陪。
家庭妇女对待丈夫的哥哥(俗称“大辈子哥”),要像对待公公一样尊重,不能说笑,有“撞倒叔公躲大辈”之说。但作为“老公公”和“大辈子哥”,也不能随便进入儿媳和弟媳的房间。
尊卑之间,除拳打脚踢以外,常用家法有以下几种:
长跪 就是让受罚者双膝脆地,自我反省,没有尊长许可,那怕是跪一天一夜也不准起来。此种体罚多用于父母对子女,丈夫对妻子等。
鞭打 这种体罚一般用于公爹对儿媳。古礼中做公爹的是不能挨儿媳妇身体的,如儿媳妇触怒了公爹,公爹就要用抽打牲畜的鞭子抽打儿媳。但如果儿媳和儿子进入自己的房间,老公公就不能进入儿螅的房间。
旧的家法家规,往往使儿女束手束脚,无所作为,有的家庭父子之间还会因此面和心不和,甚至感情破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家庭事务已走向民主,新的家风代替了旧的家规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