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生活习俗
2013/9/18 12:43:2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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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饰
首先是发型,民国时期,成年男子去掉了前清时的大辫子,官场人物多留大背头,俗称“洋头”,农村男子则多剃光头,婚后妇女前留“留海儿”,两旁留两绺头发齐腮,其余头发梳于脑后为脑后髻。小女孩则沿用旧俗。不剪发,前有“留海儿”,脑后扎一长长的独辫。男孩则多在头的前上方留一片头发,共余剃光。1960年后,男子兴短发平头、分头、大背头,农村老汉仍留光头。青年女子多留长、短辫及短发头;已婚妇女为剪发头,老年妇女仍旧为脑后髻。近几年来,多从新尚,成年男女多整流行发式。冠戴方面,民国时期小男孩春秋季串亲戚、节日戴“公子帽”(俗又称“生子帽”),冬季戴虎头帽。女子多扎头巾。成年男子戴独盖夹帽,俗称“兵帽”。老年妇女则戴两边齐耳、前齐眉、后露髻的黑夹帽。1960年后,农村男子毛巾裹头盛行,并以毛巾的顶式和颜色分别老少。近些年冠戴多从时尚。服装方面,民国时期,富贵人家男子多着“长袍马褂”,贫苦人家男子冬穿对襟小袄,春秋差汗褂、长裤。好均着大襟大腰式的褂裤。鞋袜方面,解放前,平民穿“两道眉”鞋为常。新婚男子,鞋上还有妻子精心制做的“云子钩”(状如钩云的图案)。冬天穿黑色粗布做的骆驼鞍状的棉鞋,俗称“骆驼鞍”。成年女子由于裹足,多穿前头尖的“一马光”鞋,有的上面绣花,称绣花鞋。小儿生下所第穿一双鞋做成猫头状,前部有眼有眉,故又称“眉眼鞋”。这种习俗至今还保留在农村。解放前,男袜多为布袜,这种袜筒和底分开做,袜底厚实。
起居
早起开门,有土谚“早起三光,晚起三慌”。黎明即起是本地习惯。早起先开门是规矩。若开门晚会被别人视为懒汉。起身后,男人外出做活,妇女老人在家“打杂儿”,晚上关门,为防盗贼,天黑人定后,人们总把大门插好,俗谓“上门”。睡觉之前,卧室也要“上门”。夜不聚众,旧时,一般不在夜间串门,女子更是不许。解放后此俗被打破,但仍部分地保留在农村某些地方。
婴幼儿养护
做九,也叫“祝九”、“过九”。取“九”、“久”同音,希望孩子长命百岁。即在孩子出生第九天,亲朋(尤其是孩子的外婆家)携礼品、钱物前来为小儿庆贺。满月,此地男孩子出生28天为满月,女孩须到30天为满月。满月之日要做以下诸事:为婴儿剪头发;产妇要闭目静养一天;次日由产妇娘家赶车把婴儿和产妇接走,称“叫满月”,并在娘家住上数日,称“住满月”。百岁,小儿出生百日称“百岁”。旧时百岁之日由小儿祖母烧香祈祷小儿平安长久;外祖母送来“百岁袄”(多为蓝色)。当今多不行此俗事,只在百岁之时为小儿照一“百岁相”作为纪念而已。
居住
宅基选择方面,清丰人民传统,宅基总布局多以南北长12步,东西宽8步(每步5英尺),计0.4亩的长方形为最佳,这样适合于建造传统的以北屋为上房的四合院,当地也有东西长而南北宽者,更有大于0.4亩的。另外,本地历来保持黄河流域择高而居的习惯,即使无水患之虞,也总要把宅基垫得高些。庭院格局方面,清丰地区的四合院有别于北京四合院。北京四合院最大的特点是配房前墙与上房的两上墙对齐,院落四四方方,宽敞明亮,清丰的四合院是高墙窄院式的,庭院幽雅。上房(多为北屋)立于配房,且配房山墙遮住上房东西两窗;上房对面的下房(即南屋)与上房等高常为两间一过厅(大门)。近年来,这种四合院已渐不适应现代家庭的居住而被打破,改为精修上房,仅盖一边配房或下房,这样庭院显得宽敞明亮。房屋分配方面:上房为家长或老人住处,靠山墙一间为卧室,中间为客厅。配房为子女住室。抗日战争时期,邓小平同志住在清丰单拐村时,曾严格尊重当地习俗坚持不住上房而住配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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