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风俗之禁忌
2013/9/18 11:57:49 点击数:
【字体:大 中 小】
禁忌产生于原始社会。随着社会的发展,禁忌内容也有发展变化。禁忌不仅与迷信有关,还涉及社会生产、生活的客观需要和人们避凶趋吉的心理等,故直至近代尚于境内广泛流传。新中国建立后,由于科学知识的普及和人民思想观念的更新,一些迷信色彩较浓的禁忌逐渐被摒除。
一、居住 建造禁忌
宅基忌选在寺庙、祠堂、坟墓遗址上。宅基地忌南宽北窄,南宽北窄为棺材地;忌南北狭东西长,本地有“当院横着长,必死少年郎”之说。房院忌正冲道路,忌南高北低。建房忌用桑、楝木,因“桑”与“丧”、“楝”与“殓”谐音。家院种植,“前不栽桑,后不栽柳,院中不栽鬼拍手”,“鬼拍手”为杨树。打扫室内地面时,忌用扫院子的大竹扫帚,俗以为“丧气”。迁居忌见外人,大多夜间搬迁。打井、建新坟忌妇女到场。夯宅基忌不喊硪号,忌曰:“打夯不喊号,下辈子出哑巴”。
二、性别 辈份禁忌
除小儿外,男女忌将肉体裸露人前,俗语:“男不露脐,女不露皮”。男不拜月,女不祭灶,相传月神为女,灶神为男。男人忌穿女人衣,忌与女人斗。古有“男女不同席”、“男女授受不亲”之说。
近族中,晚辈取名,不得与长辈重字、同音。晚辈对长辈,忌直呼其名,一般以辈份称谓代替名字;忌拍肩、摸头。男子与弟媳和侄媳、孙媳等晚辈女子之间,忌相戏谑。
三、社交 待客禁忌
为避嫌疑,古有“寡妇门前是非多”、“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贫不串亲,富不串邻”、“贤不荐医,智不荐药”等禁忌。做客忌东张西望、乱翻乱找。忌赠人刀、剪,避“一刀两断”之嫌。本地人喜称“二哥”,忌称“大哥”,这与武松和武大郎的传说有关。
客人未走前忌扫地,以避“逐客”之嫌。酒饭桌上,忌茶壶嘴、酒壶嘴及筷子尖端对着客人。客人未吃饱饭,忌主人先撂筷。宴席忌上8个碗,本地有“狗上桌子八大碗”之说,因“八”与“扒”、“大”与“打”谐音。猜拳忌中、食指双出,意为抠眼珠子。
四、岁时禁忌
闰月年忌盖堂屋,无春年(又称滑年)忌结婚。闰月忌做棉被,忌曰:“闰月不套被,套被自个睡”。九月不糊窗户,俗云:“九月糊窗户,犯九女星”,只生女,不生男。立秋日忌洗澡,冬至日忌不吃水饺。每月初一、十五忌洗衣及串亲。正月初十,俗称“石头生日”,忌动用磨、碾、捶布石。二月二为“龙抬头日”,忌动刀剪、针线,以免“伤龙目”、“戳龙眼”。
除夕夜封刀,掩藏剪、斧、杖、笤帚之类器具,以避“破”、“凶”。大年初一忌扫地、倒垃圾、汲井水、借取东西,忌动剪刀、针线,忌哭啼、吵架,忌吃药看病,忌说不吉利话,太阳未出前忌倒洗脸盆、便盆、入厕。大年三十及初一死了人忌声张,而谎称年初二辞世。春节期间,忌打碎器物,蒸馍、包水饺忌数数。饮食、取物等忌说“完”、“了”、“没”等字眼。
五、婚姻禁忌
订婚忌生肖不合,忌曰:“鸡猴不到头”、“白马怕青牛”、“金鸡见犬泪交流”、“龙虎相斗,必有一伤”等。新婚做被褥和娶送新娘,忌用孕妇、寡妇和儿女不全者。结婚时铺床用豆秸或秆草(谷秸),忌用其它柴草,俗曰:“铺秆草,生个小;铺豆秸,抱秀才”。洞房花烛夜点燃的灯烛忌吹灭,要一夜长明。新婚之夜忌无人听房,说是“人不听,鬼听”,故无人听房时,公婆将一扫帚上披件衣服竖置洞房窗下,以示有人听。结婚不过一月的两个新娘子忌见面,若不得已相见,要隔罗相拜。
六、生老病死禁忌
孕妇忌在娘家、别人家分娩,产后未满月忌串门。新生儿百日内忌剃胎发,幼儿忌打头、脸。除医生和家人外,下午及每月初一、十五忌看病人,见病人忌说“死”及其它不吉利的话。提药、穿孝、拿火纸者忌串门、走亲戚。药锅只借不送,送则盖朝上翻,撒点盐,放在物主大门外。婴幼儿死亡忌埋葬或扔到坑里,未婚者和已婚青壮年男子死亡忌入祖坟。做寿衣忌用缎子料,因“缎子”谐音“断子”。忌眼泪落在棺材上,陪祭人忌触碰棺木。出丧时,棺木忌碰触门框。发丧后,当天打扫房屋,否则3天后打扫。父母去世,儿子百日不剃头。3年服孝期间忌贴红春联(可贴蓝春联),忌穿红装、彩服。孕妇一般忌参加丧礼。
七、年龄禁忌
45岁称“四十半”,因后晋石敬瑭45岁当了儿皇帝,不雅;又因包公45岁陈州放粮中途遇盗,不吉。73岁、84岁多说或少说1岁,因孔子、孟子分别死于73岁和84岁,俗言:“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请自己去”,人们称这两个年龄为“损头年”。百岁以上皆称99岁,忌称百岁,因百岁暗指寿限之极,如“百年之后”,即死了之后。
责任编辑:C005文章来源:印象河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