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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罗卷戏的历史现况及思索(2)

2013/11/26 11:53:13 点击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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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汝南罗卷戏的现状

    曾经繁盛的罗卷戏面临艺人流失、剧目失传的困境。在1958年兴修宿鸭湖时,周围村庄会表演的艺人们随着拆迁流散了,再没有谁组织起班子来,那些老艺人只有在闲暇时偶尔才会唱两句,给乡亲们解解闷,如今的年轻人不愿意学演罗卷戏,传承断代,后继乏人。在汝南,年龄最小的传人也已经60多岁。据了解,目前在汝南县会演唱罗卷戏和演奏罗卷戏伴奏乐器的老艺人在世的不超过10人,他们居住在宿鸭湖旁边的几个偏僻乡镇,大都已年逾八旬,已是风烛残年。如今,人们的生活和文化形式发生了巨大变化,特别是精神文化生活,电视剧、电影、流行歌曲等冲击着人们的视听觉,改变着人们的传统文化心理需求。民族音乐遭到冷落,成为一门边缘化的艺术形式,民族音乐的传承主体在此背景下发生了深刻变化。目前,仅在驻马店市有一个罗卷戏业余剧团勉强维持局面。剧团演职人员都是民间艺人和罗卷戏爱好者,农闲时或者有文艺演出活动时,演员们就聚在一起练唱,排练和演出。演出和活动经费大都是民间集资和爱心人士捐款,处于民营状态。愈是年长者,其身上保留的传统气息就愈浓厚;而体现在年轻人身上的则是现代化的特征。随着年长者的逝去,年轻人成为长者,我们的后代又将到何处寻找作为民族瑰宝的传统音乐呢?随着时间的推移,罗、卷戏这两个风格独特、古老稀有的地方民间传统剧种,随时面临着人亡歌息、彻底灭绝的情势。如不采取措施,汝南罗卷戏说唱艺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灭绝。

    关于保护和传承罗卷戏的几点建议:

    (一)创造良好的文化氛围面对罗卷戏的困境,国家以及许多有识之士应该积极努力,将这宝贵的文化遗产挖掘、整理、保护起来。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就对罗卷戏予以保护,在1956年信阳文艺汇演中,遂平代表团演出的《火龙驹》曾受到好评。1981年,姚湾罗戏著名演员郑志武曾到南阳地区邓县农村办戏班,受到县文化局及公社的大力支持;汝南县县政府将罗卷戏的保护工作列为重点,2004年9月,县里召开了“抢救、保护汝南‘罗卷戏’打造汝南戏曲曲艺之乡”品牌的专题会议,明确提出“罗卷戏”是汝南县特色文化之重点,2008年,在第一批148项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汝南、滑县、内黄、通许县、范县、邓州市的罗卷戏被列入其中。罗卷戏作为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之一,其传承出现了严重的断代、脱节现象,笔者认为主要归咎于它所生存的文化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从而引起人们对其态度和行为的改变。原因主要归咎于:近代,中西文化交流的不平等(西方文化的单向输入)所致。所以,我们当前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在审视和深悟传承罗卷戏文化价值的基础上,重创和维护它的生存意识环境,为本土音乐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创造良好氛围。

    (二)明确传承罗卷戏的意义:传承罗卷戏是前辈们生命、价值的延续和再生。前辈们把罗卷戏传给后人不是出于单纯的愿望,而是前辈生命存在的一种需要,并视它们为自己生存的价值和意义。然而,生命的有限性使他们认识到,要实现自己更高的文化价值,必须寄托在下一代身上,把后代看作自己文化价值的继承者,看作自己生命的延续和再生,实现自己文化精神的永恒。作为继承者,承接老一辈音乐文化是他们生存所必须具备的文化素质,他们必须具备这种音乐文化能力,才能维持和发展自己的生命存在。因此,只有接受先辈教导,承接先辈文化精神的价值和意义,才能使自己成为合格的文化存在,进行自己的文化生命活动。创立一个良好的文化意识环境,使人们能够而且愿意重新认识和理解罗卷戏,喜欢上它,从中得到美的享受。

    (三)多渠道保护和传承罗卷戏:

    1.切实保护民间艺人民间艺人是民族音乐传承的个体存在形式,他们生活于本民族的特定环境,扎根于本民族音乐文化土壤,除了具有群体的传承意识外,更多的是对本民族音乐文化的整合作用,即在本民族音乐文化传承的同时,积极地创造、继承和发展本民族的音乐文化式样。从上世纪开始,我们就已听到关于民间艺人断代、技艺失传的感叹,以及抢救民间艺术的呼声,而且此呼声愈来愈急、愈来愈强。“口传心授”是罗卷戏传承的主要方式,民间艺人作为民族文化精神的活生生载体,起到维系和延续文化精髓的作用,应是我们保护的首要对象。“一个民间艺人的逝世,相当于一座小型博物馆的毁灭。”(高尔基)因此,政府和文化部门应加大对民间艺人的保护力度,投入大量资金,组建民间文化社团,聚集更多的民间艺人共同为保护民族音乐献计献策,并对罗卷戏的内容或形式给予相应调整,以适应现代人的审美需求;重视和鼓励民间艺人举办培训班、讲习所,招收和培养尽可能多的罗卷戏继承者,尤其是注重对青年学员的培训,实现有效的时代承接和转型。

    2.大众媒体作用不容忽视在长期接触民族音乐文化过程中,人们会不知不觉地形成一种尊重民族音乐文化,追求民族音乐文化知识的态度和行为。其间大众媒体对人们文化态度和行为的影响极大,媒体介绍、传播的文化式样往往会成为民众关注的焦点,并为大众喜爱和接受。充分利用文字媒体在罗卷戏传承过程中的作用。文字的出现使说话的人和声音分开,人类借用文字符号把原有声音代表的意义传播得更广、更远。在广播、电视等现代媒体出现之前,人类获得前人文化财富主要是靠遗留下来的文本,虽然现代的文化传播途径和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文字在文化传播中的力量,以及对人们文化意识的影响仍是不容忽视的。所以,对文字媒体运用的方式方法成了罗卷戏传播的关键所在。在文字传播媒体的运用过程中,“音乐故事”可以成为引起人们对民族音乐兴趣的敲门砖。这类故事既可以与传承中人的生活经历有关,也可以与和罗卷戏关系密切的民俗活动有关;既可以与罗卷戏活动中人们的服饰、佩戴有关,也可以与传承者的思想认识有关等等,总而言之,只要与罗卷戏相关的人、事、物都可以成为“音乐故事”的内容,以便人们更多地认识和了解罗卷戏的方方面面,深切体会它的真、善和美。通过视频、音频、网络等媒体将罗卷戏文化信息送入社会、学校和家庭。电视、广播、网络是人们获得知识信息,开阔眼界的主渠道,甚至连人们的世界观都会受到媒体宣传文化的影响。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的作用,特别是在传统音乐栏目的设置上加大力度,人们不仅可以了解到有关罗卷戏的音乐文化,还可以促使它得到更广、更远的传播,走出一条适合罗卷戏音乐文化发展的道路。

    3.让罗卷戏等传统戏曲音乐走进课堂本世纪初,教育部对音乐课程实施改革,强调要突出教学内容的多元化特征。但是,在现行的学校音乐教育中,我国的音乐教育内容仍然比较单一,传统音乐在课程设置中所占比例很小,往往还带有政治性和强制性,所用教材基本是全国统一,缺乏地方特色,很难引起学生的真正兴趣和喜爱。因此,我们必须重视音乐课程设置和教材改革,使地方音乐成为音乐教育的重要内容,从而达到传统音乐有效传承的目的。罗卷戏也可以作为一门欣赏课走进课堂。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有机结合。课程内容设置增加传统音乐教育,从理论上了解罗卷戏等地方戏曲的基本知识,甚至在中小学的语文课,或者大学公修课中增加地方戏曲教育(比如罗卷戏)。同时,积极开展课外活动,做到大

责任编辑:C009文章来源:学术杂志网 201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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