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几乎是每个中国人都耳熟能详的基层政权建制单位,提到县衙,上了一定年纪的人似乎还能从记忆里寻觅出一丝敬畏来。
因为在以前,县级政权基本就是老百姓的天,虽然上面还有州,还有皇帝,可那太遥远,一般百姓说事儿,只能到县衙。
县的设置有着漫长的历史。按《说文解字》:“县,系也。”《周礼》释县曰:“距王城三百里以外至四百里曰县,亦作寰。”称寰者,或为环于王城之意;称县者,或因其距王城三四百里,有悬挂于王城之意。由此,县其实便是“隶属、直系”的意思。
据史书记载,“县”作为一级政权的名称最早始于西周。它的第一个行政含义,与天子有关。《礼记》载,周朝实行“封国土,建诸侯”的制度,即把国土分为两部分、十个州:一部分为“畿内”,即帝都郊区范围之内,中心半径千里为直隶一州之面积,统称为“县”,由天子直接掌管,所以称天子为“县官”;天子定期要县(悬)令于国门,所以天子又称“县令”,这和《诗经·商颂·玄鸟》“邦畿千里,维民所止”之说一致。另一部分则为“畿外”,共分九州,由九个 “云伯”代天子掌管。对“畿外”的广大国土,实行分封制,把土地分成大小不等的若干部分,分封给诸侯。这里的“县”,指的是距王城中心三百至四百里之间、按一定土地面积划分的一些单位,这是县的第二个行政含义,后世沿用的即为此含义。
到了春秋时期,各国诸侯不再将土地分封给大夫作采邑,而是采取设县的方式由自己直接控制起来,一县之政由国君选派官员去主持,这些官员不再享受终身制和世袭制的待遇,而是在国君的直接领导下实施行政管理,具有地方封君的色彩。至此,县作为地方行政机构的代名词开始粗具雏形。
秦统一中国后,采纳宰相李斯的建议,把灭六国和开发边境所形成的新国土划分为36郡、300多个县,实行郡县制,县才真正作为一级行政管理机构被确定下来。杜佑《通典》曰:“春秋时,列国相管,多以其地为县,则县大而郡小。”其时有说:“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到战国时期,就变成了郡大而县小。后来地方制度虽然多有变化,无论是以州统郡,还是以郡统县,县一直是地方行政单位。如唐之三级:道、府(州)、县;宋之三级:路、府(州)、县;元、明、清之三级:省、府(州)、县。州有刺史,郡有郡守,县有县令。
明初全国共设县1171个。政府把这些县分为三等:纳粮六万石以上者为上县,知县为从六品;三万石以上者为中县,知县为正七品;三万石以下者为下县,知县为从七品。
从人口与上缴田赋的数量看,明代的1000多个县中,叶县一直为上县。加上叶县地处南北交通要道,自古就是兵家必争之地,又被列入赤、畿、望、紧中“紧”的一类,故县令多为正五品。
清沿明制,一般来说县归府管理。知县为正七品,为一县之长。知县之下,与中央、省、府所置行政机构相对应,也设置了吏、户、礼、兵、刑、工六房。
叶县县衙和内乡县衙有些相似
由县衙大门前拾级而上,推开朱红大门,便进入县衙了。
这是一种很特别的感觉,站在门内,恍如隔世,历史漫漫漶漶在周围,仿佛不灭的影子,或许是看久了电影、电视,经多了戏曲、小说的渲染,眼前竟幻化出一班衙役、耳边竟也幻出声声威喝。
门内东西硬山各有一班房,这便是古代“皂、壮、快”三班衙役及更夫、轿夫值班的场所。三班衙役各有分工:皂班负责内勤,司仪仗护卫,知县升堂问案,分列两旁值勤;壮班负责外务,征税赋;快班负责侦缉治安。
但如今这班房做了导游小姐的办公室,看上去不再是官样的威势,而是随和的人文和温馨,你要走进去,先客客气气为你让座。
下台阶,往前,和内乡县衙一样,便是仪门了。仪门面阔三间,也称桓门。在汉代,县治所两旁各筑一桓,两桓之间加木为门,曰桓门。宋代避钦宗讳,改曰仪门。到明代,通称仪门。仪门是通向大堂的屏障,在建筑环境上起到屏蔽的作用,在建筑气氛上起到烘托大堂庄重、森严、神秘的效果。仪门还有一个实际作用:迎送上级官员时举行礼仪的地方。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规定,下级官员不得迎送上级官员于城外,这也是其管理官吏的一项重要措施,原因是害怕官员之间相互串联生是非,违规便是犯罪。但在等级森严的明代,一般的仪式还是不能少的,于是这些繁琐的迎送仪式就在县衙内举行。仪门的设置还含有一层警示意义,取“有仪可像”之意,旨在提醒经常出入的知县要为民做表率,严于律己。
平时仪门中门关闭,行人只能从两个侧门出入。逢新帝登基、新官到任、上峰视察及举行重大庆典时,中门方可打开。《明会典·官员礼》载:凡新官到任之日,至仪门前下马,由官员迎入仪门之内。喜庆大典、皇帝临幸、宣读诏旨或举行重大祭祀典礼活动时,也要打开仪门。仪门东西两侧各有一小门,东边的称 “生门”,西边的称“死门”,是专为犯人而设的,提审犯人或行刑时方从这里通过。古代人重避讳,西门经常是关闭的,只有处决“死囚”的当天才打开,由衙役将死囚推出问斩,因此人们又称过西门为“过鬼门关”。
仪门东侧为萧曹庙,为纪念西汉名相萧何、曹参而建。秦末佐刘邦起义,起义军入咸阳,萧何收取秦政府的律令图书,掌握了全国的山川险要、郡县户口和当时的社会情况。楚汉战争中,荐韩信为大将,以丞相身份留守关中,安抚秦民,为前线输送兵卒粮草,使刘邦战败后常得到补充,从物质上保证了战争的胜利。对刘邦战胜项羽、建立汉朝,起了重要作用。萧何任丞相后为汉政权制定了律令,凡处理政务,一依律令执行。在生活上提倡俭朴,不滋事扰民。这些措施使得饱受战乱之苦、穷困至极的人民有了休养生息的机会,能在一定的律令下生活,自然感到环境宽松,人人自安,极大地巩固了新建立的政权。
曹参是与刘邦一道在沛县起兵反秦的开国功臣。公元前201年,刘邦定“元功十八人位次”,萧何居首,曹参第二,足以见其在功臣中的地位。曹参做了相国后,全部事务都不作变更,一律遵照萧何当年的规定。他把各郡国中为人质朴拘谨、不善言辞的敦厚长者召来任命为丞下所属的掾吏、长史等官,对那些在语言文辞上苛刻深求、专门追逐名声的官员,立即予以斥退。曹参做相国,出入朝廷三年,百姓称颂他说:“萧何制定法令,清楚整齐划一;曹参接替为相,固守职责而无偏失;实行清静无为之治,百姓安心社会稳定。”由于萧曹两相在治国安邦上作出了重要贡献,所以后代统治者多以此为榜样,利用不同形式,向官员灌输两人的忠君思想。明太祖朱元璋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农民皇帝,他出身寒门,曾讨过饭,还做过和尚,深知人民之疾苦,十分重视国家治理,令各地县衙内建萧曹庙,是让县令学习萧曹的治国方略。
仪门西侧为土地祠,敬有“土地爷”。“土地爷”简称“土地”,是道教神名,它是道教系中地位很低的小神,但民间信仰极为普遍,该是源于古代“社神”崇拜。《孝经》:“社者,土地之神。地阔不可尽祭,故封土为社,以报功也。”祭祀日期,称为“社日”,一般分为春社和秋社。秦、汉以后,总司天下土地之神,逐渐演变为与天帝相对应的“后土皇地”,由国家专祀。而各个地方乡村之社神,则逐渐演变为土地神。据记载,最早称为土地爷的,是汉代秣陵尉蒋子文,死后成为钟山之守护神。汉、唐以后土地庙遍布全国各地,庙中“土地”常为一穿袍戴帽的白发老翁,有的在土地爷旁塑一老妇人形象,称为“土地奶奶”,道经中又称为“土翁神”和“土母神”。同时,民间乡里村社皆祀“土地”,祈祷年岁丰登,人家殷富。以前的土地祠,是不能建在县衙的。元文宗天历元年(1328 年),朱元璋出生在一座破旧的土地祠中,是母亲正在干活时把他生下的,对土地祠怀有特殊的感情,所以在其称帝后不久即令全国各级衙署都要建土地祠,供奉土地神。其用意一为知恩图报,二为保一方平安。庙前设剥皮场,若遇贪官污吏,即将其皮剥下,填充麦草,置于大堂上,用实物对官员进行廉政教化。
叶县大堂级别不低
因为是五品县衙,建筑上当然与七品县衙要有所区别,叶县县衙的大堂由厅堂和卷棚两部分组成。它位于中轴线上的制高点,气势威严庄重。四周的建筑都略低于大堂,集中体现了知县在该县的中心地位和至高无上的权威。
大堂在古代称“黄堂”、“正堂”。县衙大堂坐落在高1.5米的长条青石台基之上,面阔五间,七架檩,进深三间,青碧绘饰。堂前的八根青色廊柱傲然挺立在八块覆莲柱础上。
作为县衙,虽是五品,功能也多不到哪儿去。和内乡一样,叶县县衙大堂是作为一县之长的知县发布政令、新帝登基、庆贺国家庆典、新官到任、迎送圣旨等重大活动仪式举行的场所。在古代封建政体中,实行的是“民刑不分,诸
法一体”的法律结构形式,知县始终是封建政治司法体系中最基层的执行者,审理案件成为知县日常工作中的主要组成部分,所以,大堂设有公堂。公堂设在屏风之前,三尺公案上放着官印、惊堂木、文房四宝及红绿头案签。红头签为刑签,是下令动刑的;绿头签为捕签,是下令捕人的。
叶县大堂同样少不了正面绘着“海水涨潮日出图”的屏风。它的寓意十分明了:为官者要清似海水,明如日月。正对着公案5米开外的卷棚地面正中有一块长1.5米、宽0.5米的石英砂岩石板,石板上有一个明显的膝形凹陷痕迹,这是审理案件及平时人们拜见县令下跪的跪石。古代涉案的原被告及证人上堂都要跪下来回禀县太爷的审问,即使是下级吏员,在禀报事情时也要跪下说话。深深的凹痕,见证了叶县县衙的沧桑岁月。
公案两旁,照例竖着肃静、回避的牌子,东西两旁的刑具架上,插放着10根黑红各半的“水火无情棍”。这些“水火无情棍”又叫皂板,它其实不是刑具,是让威仪即站班人员用的,至于对犯人行刑则另有刑具。公堂用刑男女不同,男人多打屁股,这与唐太宗李世民有关。唐朝以前刑罚没有固定部位,加之衙门里面隐藏着说不清道不明的黑暗与龌龊,所以公堂上常常出现打死人的场面。一天,李世民看到一张针灸图,发现腰背部穴位很多,而屁股上穴位相对少些,由此受到启发,就下旨:但凡是公堂上对男嫌疑犯行刑,改成打屁股,从此成为一种定例。对于女嫌疑犯,则用特制的刑具夹她的手指,十指连心,想想吧,女人,细皮嫩肉的,哪见过这样的阵势,一般经过这样的刑罚,嫌疑犯早早就招供了,当然这招供也包括屈打成招的。明代县级公堂上最常用的刑具男为夹棍,女为拶子。
像所有影视作品里的场面一样,审案时,堂役击堂鼓三通,三班衙役分两厢站定,齐声高喊升堂,知县身着官服坐上大堂,然后带原被告上堂。由于古代缺乏宣传工具,一般审理案件都要公开进行。这样做,一是显示公道,二是教化百姓。案件审理完毕,也要击鼓三通,叫做退堂鼓,有清场的意思。
和内乡县衙不同的是,叶县县衙大堂前有一个卷棚。可别小看了这个狭长的棚式建筑,要是官员不够级别,那是断不能建造的。它源于宫殿、庙宇中拜殿的建筑形式,用于官署衙门,是高级别官衔的官员在建筑形式上的反映。叶县县衙现存卷棚建于清同治年间,由当时知县欧阳霖主持增修。欧阳霖原在河南中牟县任职,后任上加任,调署叶县事,以增修卷棚来突出自己身兼两职的特殊性。而这样的卷棚,据说是我国现存县衙中唯一的一座。【原标题:叶县县衙”系列之二 叶县县衙有点儿“牛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