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室阙位于河南省登封市区少林大道东段中岳庙大门前500米处,始建于东汉安帝元初五年(公元118年),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庙阙。1961年3月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也是嵩山历史建筑群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重要项目之一。为有效保护太室阙,杜绝人为破坏和预防自然损坏,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成立的中岳风景区整建会为太室阙修建了一座5开间硬山灰瓦顶砖木结构的保护房。该保护房是民国年间唯一保存至今的文物保护设施,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由于年久失修,房顶漏雨严重,局部已经坍塌。加之对民国建筑价值认识的不足,导致一些人主张全部拆除这座保护房。如何保护民国年间修建的太室阙保护房,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2007年2月25日至26日,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文保司司长顾玉才、巡视员郭旃、世界遗产处处长陆琼等领导、专家在考察嵩山历史建筑群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时,明确要求“要保留民国时期修建的太室阙保护房,不要随意拆除”。根据国家文物局领导意见,2008年4月,登封市文物管理局负责制订了《登封太室阙保护房勘察报告及抢修设计方案》,经省文物管理局组织专家详细论证,于2008年4月21日批准了《登封太室阙保护房抢修设计方案》。维修工程从4月22日开工,到5月27日竣工,主要修补了房顶漏雨、坍塌部分,更换了10余根糟朽、断折的椽子;检修了局部膨臌变形的砖裹屋檐;清除保护房后堆积的土石垃圾;铺墁四周散水,确保了民国时期原有建筑风貌,受到国家文物局领导、专家的肯定。【原标题:登封太室阙保护房维修保护工程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