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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检察院全程监督烟叶收购 烟农举报有奖

2014/1/6 16:58:34 点击数: 【字体:


    本报讯(通讯员王飞张诚)8月7日,又到一年烟草收购时,卢氏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韶钧带4名干警来到卢氏县烟草分公司,与全县19个乡镇的烟站站长就即将开始的烟叶收购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举行座谈。 “去年,我们杜关乡烟站发现有两户烟农的烤烟等级抬高了,烟农承认送了礼,却不肯说出验烟师,怕报复”。

    “验烟师是个技术活,合适的人选不多,公司5年来已经辞退了16名。今年怎么办?请检察官们再想想新的办法”。座谈期间,与会人员如实向检察干警反映情况。

 卢氏县是河南省优质烟叶基地,今年烟叶合同种植面积8.6万亩,涉及烟农9138户。为预防烟叶收购中的职务犯罪,该院与烟草公司共同构筑了教育、制度、惩戒三位一体的烟叶收购“防火墙”。密码收购是三年前检企联合推出的一项预防措施,旨在杜绝验烟师与烟农串通,通过抬高烟叶收购等级牟利的现象。在今年年初全省“检察干警进千企”主题实践活动中,该院又推出了检察长分包企业、上门服务等制度,进一步加强检企联系。

 经过3个多小时的座谈,双方决定在今年的烟叶收购中,采取多项措施,确保烟农利益不受侵害,确保烟草公司工作人员不违法犯罪。建立验烟师档案库,实行验烟师与所在烟站站长、乡政府主管烟叶收购乡镇长三级捆绑预警管理,对烟叶收购中出现吃、拿、卡、要以及人为抬高或降低烟叶等级,收“关系烟”、“人情烟”的,一经查实,对验烟师采取诫勉谈话、责令检查、罚款、降低薪酬直至解除聘用合同的处罚,烟站站长、乡政府主管烟叶收购乡镇长,给予相应的经济行政处罚。

 实行烟农举报奖励制度,对于烟叶收购中的坑农害农等违法现象,烟农可以向县检察院控申部门及巡逻小分队予以举报,举报属实的,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并确保举报人真实姓名及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实行烟农售烟“黑名单”制度,对于在烟叶收购中,向验烟师及烟站工作人员赠送现金、实物等,为本人或亲戚朋友谋取经济利益,或者介绍验烟师及烟站工作人员与其他烟农进行权钱交易的,一经查实、列入“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烟农,实行专门的烟叶收购管理。情节严重的,建议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构成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的,由检察机关依法查处。

 检察院还将派出小分队到全县23个烟站宣传、监督,依法受理烟农的举报,对干扰烟叶收购正常秩序的,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提前为今年烟叶收购打好预防针。(原标题:卢氏县检察院全程监督烟叶收购 烟农举报有奖)

责任编辑:C005文章来源:大河网-河南法制报 2012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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