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是河南省优质烟叶基地,今年烟叶合同种植面积8.6万亩,涉及烟农9138户。为预防烟叶收购中的职务犯罪,该院与烟草公司共同构筑了教育、制度、惩戒三位一体的烟叶收购“防火墙”。密码收购是三年前检企联合推出的一项预防措施,旨在杜绝验烟师与烟农串通,通过抬高烟叶收购等级牟利的现象。在今年年初全省“检察干警进千企”主题实践活动中,该院又推出了检察长分包企业、上门服务等制度,进一步加强检企联系。
经过3个多小时的座谈,双方决定在今年的烟叶收购中,采取多项措施,确保烟农利益不受侵害,确保烟草公司工作人员不违法犯罪。建立验烟师档案库,实行验烟师与所在烟站站长、乡政府主管烟叶收购乡镇长三级捆绑预警管理,对烟叶收购中出现吃、拿、卡、要以及人为抬高或降低烟叶等级,收“关系烟”、“人情烟”的,一经查实,对验烟师采取诫勉谈话、责令检查、罚款、降低薪酬直至解除聘用合同的处罚,烟站站长、乡政府主管烟叶收购乡镇长,给予相应的经济行政处罚。
实行烟农举报奖励制度,对于烟叶收购中的坑农害农等违法现象,烟农可以向县检察院控申部门及巡逻小分队予以举报,举报属实的,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并确保举报人真实姓名及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实行烟农售烟“黑名单”制度,对于在烟叶收购中,向验烟师及烟站工作人员赠送现金、实物等,为本人或亲戚朋友谋取经济利益,或者介绍验烟师及烟站工作人员与其他烟农进行权钱交易的,一经查实、列入“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烟农,实行专门的烟叶收购管理。情节严重的,建议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构成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的,由检察机关依法查处。
检察院还将派出小分队到全县23个烟站宣传、监督,依法受理烟农的举报,对干扰烟叶收购正常秩序的,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提前为今年烟叶收购打好预防针。(原标题:卢氏县检察院全程监督烟叶收购 烟农举报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