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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大师:朱熹

2013/6/14 15:11:25 点击数: 【字体:


    朱熹是先秦以来儒家系统中的著名代表人物之一,也是我国后期封建社会在文化思想领域中影响较大的一位思想家。从学术成就上看,他是宋代理学的集大成者,也是宋明理学最突出的代表。从他的历史地位和社会影响上看,朱熹在中国古代学者之中,可算是屈指可数的几位伟人之一。

    一、自幼勤奋好学立志要做圣人

    朱熹字元晦,又字仲晦,别号晦庵,60岁以后自称晦翁。祖籍徽州婺源(今属江西婺源县),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出生于福建南剑(今福建南坪)龙溪县,卒于宋宁宗庆元六年(1200年)。卒后葬于建阳塘石里之大林谷。

    从朱熹的家世来看,其祖辈世代做官,为“婺源著姓,以儒传家”,其家族在地方上很有名望。据江永编著的《近思录集注·考订朱子世家》记载:“唐末,有朱古寮者,世为婺源镇将,因家焉。”自朱古寮传至朱森为第七代,是朱熹之祖父,“以子赠承事郎,森生松,为朱熹之父。朱松字乔年,号韦斋,官吏部”,不到20岁就中进士,授建州政和尉,后来“因召对,称善,改左宣教郎,除秘书省校书郎”。嗣后在吏部做官,他曾上疏极力反对秦桧与金人议和,最后受任出知饶州(今江西波阳)。未赴任,“得主管台州崇道观。”喜欢研究历史,“取经子史传,考其兴衰治乱,应时合变”。他也是一位理学家,是罗从彦的学生,学习过杨龟山(时)所传的河洛之学,其著作有《韦斋集》12卷,外集10卷。但朱松在朱熹出生的那年就失去官职,只好以教学为生,家境比较困难,更为不幸的是,当朱熹14岁时,其父就去世了。年少的朱熹,只好遵照遗嘱的安排,依靠父亲生前好友刘子羽过日子。

    从朱熹的生平事迹来看,他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都是从事读书、讲学和注释儒家经籍。因此,他在学术上的成就比其他方面更为卓著。虽然多次担任地方官职,但每次的时间都不长。他自24岁开始做官,到71岁去世,共被授官20余次,而由于权臣当道,多次遭受排挤,或辞而不就,真正在地方上做官总计不过10年,在朝做官40天。可见,其仕途坎坷,很不顺意。

    朱熹出身于儒学世家,他的父亲朱松对朱熹的教育十分认真。《宋史》本传说:“熹幼颖悟,甫能言,父指天示之曰:‘天也’,嘉问曰:‘天上何物’?”这个传说,说明朱熹自幼就是一个具有强烈求知欲望的人。由于朱松是在二程理学思想教育下成长起来的儒生,他对儿子的要求自然是按照儒家学做圣贤的目标去实行。据《朱子年谱》中记载,朱熹在10岁时就“厉志圣贤之学”,每天如痴如迷地攻读《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他自己回忆说:“某十岁时,读《孟子》,至圣人与我同类者,喜不可言”。从此,便立志要做圣人。以后他又教育学生说:“凡人须以圣人为己任”。

   
朱熹在学习上的勤奋用功,可以从《年谱》的记载中得知一二。据记载,当他十五六岁时,读《中庸》“人一己百,人十己千”一章,“悚然警厉自发”,决心“以铢累寸积而得之”。“人一己百,人十己千”是《中庸》第二十章中的话。其原文说:“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辩之,笃行之。有弗学,学之弗能,弗措也;有弗问,问之弗知,弗措也;有弗辨,辨之弗明,弗措也;有弗行,行之弗笃,弗措也。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果能此道矣,虽愚必明,虽柔必强”。这段话是指导人们做学问的重要途径和方法。所谓“博学之”就是要广泛地汲取各种知识;所谓“审问之”就是学习过程中须详审察问,把不明白的问题弄清楚;所谓“慎思之”就是指思考问题须在慎字上下功夫;所谓“笃行之”,就是要把所学的东西认真付诸实行。《中庸》是儒家经典之一,它讲的学、问、思、辨、行本来是学习和实行圣贤们的学说和道德规范。但作为一般的为学方法来看,上述要求对我们是具有借鉴作用的。朱蕉在学术上之所以能够取得那么巨大的成就,就是因为他能够按照这个途径和方法去实行。他后来深有体会地说:“某自十六七时,下功夫读书,彼时四旁皆无津涯,只自凭地硬著力去做,自今虽不足道,但当时也是吮了多少年苦读书。”(《年谱》卷1)、由于学习上进步很快,他在18岁时就考上建州乡贡,19岁又考中进士。取得进士资格以后,朱熹继续勤奋读书。24岁时,朱熹竞徒步数百里,求学于当时著名理学家、他父亲的同学李侗。公元1160年,正式拜李侗为师。

    李侗是程颐再传弟子罗从彦的高足弟子,而罗从彦则是二程著名弟子杨时的学生。朱熹受学于李侗之后,便潜心于理学的研读,很快就成为李侗的得意门生。李侗曾赞扬他:“颖悟绝人,力行可畏,其所诧难,体人切至,自是从游累年,精思实体,而学之所造亦深矣”。并说朱熹“进学甚力,乐善畏义,吾党罕有。”(《年谱》卷1)这样,朱熹终于全面继承了二程理学,并且进而集理学之大成,成了宋明理学家中的最高代表。

    朱熹年轻时,读书的范围十分广博,除四书、五经外,对先儒的书乃至诸子百家、禅、道《楚辞》、兵书、史书无不涉猎,并且还吸取了许多自然科学知识。他是一位知识非常广博的大学问家。

    二、仕途生涯多艰做官清正有为

    宋高宗绍兴二十一年(1151年)朱熹22岁,官授左边功郎,被派往泉州同安县为主簿。他在任职期间,主要是认真为封建国家催收赋税,按照儒家礼教整饬民风。他纠正了当地贫民因“贫不能聘”而行的“引伴为妻”的陋习。他还积极搜集藏书,在同安建立了“经史阁”和“学宫”,招收生徒进行讲学,并以《周礼》、《仪礼》和唐、宋礼制为蓝本,绘制了礼仪、器用、衣眼等图,教授学生习用。此外,也协助当局镇压过一次饥民暴动。

    朱熹为官正直,能体察民情。公元1167年秋天,福建崇安发生大水灾,朝廷派他前往视察灾情,他曾遍访于崇安各山谷之间。在视察中,朱熹发现“肉食者漠然无意于民,直难与图事”(《文集》卷10)。他说:“若此学不明,天下事决无可为之理”(同上)。由于灾情严重,粮食无收,地方官不认真救济,到次年青黄不接之时,就在崇安发生了饥民暴动。这时,朱熹与知县诸葛廷瑞共同发起,要求地方豪富,用藏粟赈救饥民,他又请求朝廷以“六百斛赈济”,这才平息了饥民的暴动。由此,朱熹便想出了建立“社仓”的办法,并建议朝廷广为推行,作为解决农民在青黄不接之时的口粮问题的机构。他规定“社仓”的任务,是在青黄不接之时贷谷给农民,一般取息20%,这就可以不向豪民高利贷粮,若发生小饥,息利可以减半,若发生大饥、则可免除利息。当然设立社仓的最大好处可以防止农民暴动。为此,朱熹于公元1171年在其家乡首创“五夫社仓”,作为试点,并上疏朝廷,建议按其办法在全国范围推行。由于此法对官僚地主和高利贷者不利,因而未能广为推行,只有极少地方,如福建建阳和浙江金华等地实行了这个措施。

    朱蕉在做官期间,由于能够体察民情,对于民间疾苦有所了解,他的任务虽然是维护封建剥削制度,但又竭力反对那种“竭泽而渔”的政策。公元1178年,他知南康军(治所在今江西星子县),就在上任的那年,南康发生灾荒,朱熹发布了《劝谕救荒文》,劝导富裕之家要同情和救济他们的佃客,“务令民食”,应将余粮以公平的价格和足够的斤两开卖给农民,不使有“流移饥饿之患”。同时要求农民“各依本分,凡事循理”,不要离乡流亡。若有不轨,“定当追捉”。他又竭诚上奏,恳求朝廷免征星子县的税钱,并要求上级拨支钱粮修复该地长江沿岸堤防,用以工救饥的办法缓解口粮问题。自此以后,朱熹得出经验,认为要安抚百姓,使他们不犯上作乱,就必须恤民。公元1180年,他又上《封事》,请朝廷“恤民”,“省赋”。

    公元1181年8月,浙东发生饥荒,朱熹受命提举两浙东路常平茶盐公事。到浙东后,他不带随从人员,单车微服,去四方察访民情,“所至人不及知,郡县官吏惮其风采”(《宋史》本传)。经过察访,朱熹亲眼看到许多农民因受残酷剥削和灾荒而挣扎于死亡线上的凄惨现象,同时得知一些地方官的贪赃枉法行为。为此,他大胆奏劾了绍兴府一个官员偷盗赈救饥民官米4160石的犯罪事实,又弹劾了衢州守臣李峰隐瞒灾情和谎报政绩的事实。更值得一提的是,当朱熹发现当朝宰相王淮的亲戚,吏部尚书郑丙和和侍御史张大经的密友台州太守唐仲友“违法扰民,贪污淫虐,蓄养亡命,偷盗钱粮,伪造官会”等诸种罪行之时,能够不顾自身安危,连续六次上疏弹劾,终于逼迫王淮撤去了唐仲友的官职。与此同时,他又雷厉风行地下令惩办了一些贪官污吏,还惩罚了一些暴虐乡民的恶棍土豪。在浙东任上,朱熹也上疏要求孝宗“尽出内库之钱,以供大礼之费为收粢之本”,诏谕户部

责任编辑:C009文章来源:凤凰网 2010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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