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借孟子的话说明,如果人格高尚、志趣充实,文章也会充实,而“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同上)。《答李翊书》中又说: 气,水也,言,浮物也。水大而物之浮者大小毕浮,气与言犹是也。
这当然不是韩愈的发明,但是,韩愈再次提出这些见解却有两重意义:一是他把“文本于道”从外在礼法规范、道德信条对文学的制约转化为人的内在人格修养对文学内容的决定。尽管韩愈所要求的人格修养与内在精神总体上并不与儒家礼法相冲突,但它毕竟使文学趋向自觉的表现而不是被动的诠释。二是韩愈肯定了内在精神与人格修养中情感的地位。
所谓“气”,也包括了“不平则鸣”(《送孟东野序》)、“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送高闲上人序》)、“愁思之声”、“穷苦之言”(《荆潭唱和诗序》)等等“不平有动于心”的个人情感活动及其在各种艺术中的表现。这说明韩愈讲“文以明道”仍是有较大包容性的,它并不排斥、甚至赞许强烈的喜怒哀乐之情的存在。
第二,学习古人的散文体格,主要应该学习古人“词必己出”(《南阳樊绍述墓志铭》),而不是简单地模拟古文。骈文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好用典故,而缺乏创造力的作者便把一些烂熟的套话翻来复去地镶嵌在文中,既无真情实感,又无新鲜的语言。针对这种缺陷而提倡散文的韩愈,便把“惟陈言之务去”(《答李翊书》)看得很重。虽然他也很重视从古人的作品中学习语言,如《进学解》中曾历数“周《诰》殷《盘》,佶屈聱牙,《春秋》谨严,《左氏》浮夸,《易》奇而法,《诗》正而葩,下逮《庄》、《骚》,太史所录,子云、相如,同工异曲”,但他并不是停留在这些古文的技巧和语言上。在《答李翊书》中,他说自己学文,开始是“非三代两汉之书不敢观,非圣人之志不敢存,处若忘,行若遗”,但这时并不能“唯陈言之务去”。其后,“识古书之正伪与虽正而不至焉者”,渐渐有了心得,于是“当其取于心而注于手也,汩汩然来矣”。最后,对古人之言“迎而距之,平心而察之”,养气守醇,才到了化境,可以自如地写自己的话、自己的心了。可见,韩愈要求的,乃是“师其意不师其辞”的学习古文方法和“自树立,不因循”(《答刘正夫书》)的文章语言风格。而实际上他对前代文章的借鉴吸收,范围是很广泛的,其中也包括骈文的成分。
在主张“文以明道”的同时也承认作者个人的内在情感在散文中表现的合理性,在主张“师古人”的同时又强调语言的创新和风格的个性化,这是韩愈散文理论的精华所在。但是,个人内在情感与个性的表现与“道”的要求,并不是很容易统一的,而常常会出现矛盾。面对这种矛盾,韩愈在理论上还是把“道”放在首位。他一方面承认人的内在情感是文学创作成败的基础,但另一方面又试图把这些感情尽可能纳入合乎封建伦常的规范中。他说他自己的“道”,乃是“夫子、孟轲、扬雄所传之道”(《重答张籍书》),自己的“文”是“歌颂尧舜之道”的文,内容“皆约六经之旨”,虽然有“感激怨怼奇怪之辞,以求知于天下”,但也决“不悖于教化,妖淫谀佞诪张之说无所出于其中”(《上宰相书》)。总之,“道”对个性对情感的宽容,还是有限度的。
至于韩愈本人的创作,又比他的理论更能反映出他作为文学家的气质。其中虽然有大量论&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