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自己没有把握,就不要立什么字据;如果立了字据,就要在家里乖乖的,别总想着墙外头。
“敬惜字纸”曾经是中国人的信仰,尤其是文盲遍布天下的年代。由于历史的原因,他们不识字,不懂字,而又听说书中有黄金屋,有颜如玉,“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于是越发觉得神秘,便产生了敬意。
我的奶奶就是文盲。当我们这些读过书的晚辈都不再敬惜字纸,她老人家还是固执地认为字纸中有“神”在。如果家人用报纸擦拭污物,她发现了就会立刻制止,用白纸把报纸替换下来,一边叠好一边念叨:这里面有“神”哪。不过,我始终不认为我奶奶,一个文盲老太太的坚持是荒谬的,我甚至觉得,她这样的坚持一定有道理。而且,我很快发现了例证—
新华网讲了一个故事:男子出轨后,为求得老婆原谅,主动写下保证书,承诺“如再犯致家庭破裂,赠与女方婚姻期间全部财产”。谁知陋习难改,“保证男”最终被判“净身出户”。
这名武汉男子今年34岁,2006年结婚。婚后四年,做了三件大事,买车,买房,生女儿。2010年1月,妻子发现丈夫出轨,便想离婚。但男子不愿离婚,苦苦哀求之后,为表真心,他拿出纸笔,当着老婆和家人的面,写下保证书:1.保证今后不再跟不三不四的女人来往;2.因我与其他女人的非法关系,而造成家庭破裂,我负主要责任,本人自愿放弃与她婚姻期间的全部财产,并赠与女方;3.希望老婆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保证书写得很实在,很坚定,但他没有“且行且珍惜”,而是“日后再负人”,仅仅半年之后,男子又被发现“劈腿”。这一次,老婆带着那张保证书上了法庭,最终法院根据这铿锵有力的字纸,判决男子“净身出户”。男子不服,上诉,说写保证书是为缓解夫妻关系。但是没办法,白纸黑字,不容抵赖,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假如没有那张保证书,离婚判决绝不是这个结果。以为随便写几个字便蒙混过关,也太不拿文字当回事了,我奶奶早说过,那里面有“神”在。
其实早在9年前,天津就发生过类似案例。我还写过一篇评论,虽然多年过去,但当时的文字此时似乎也还适用。为表示对往日字纸的敬惜,现照录如下:“证据的力量是强大的,而纸上的文字是证据中的证据,铁证如山。至于爱情的承诺,说说也就罢了;但涉及婚姻,那是有法可依的。不过,"爱情协议"事件对其他人还是具有可借鉴的现实意义:如果对自己没有把握,就不要立什么字据;如果立了字据,就要在家里乖乖的,别总想着墙外头。”
(原标题:敬惜字纸曾经是中国人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