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第八届"网上看河南"采风团一行来到河南省叶县,感受明代遗址-叶县县衙。
叶县县衙是位于河南省叶县境内,始建于明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其年岁比北京故宫还要略长一些,坐落于县城东大街北侧,占地面积16848平方米,整座建筑布局共有41个单元、153间房屋。是目前我国现存的古代衙署中唯一的明代县衙建筑。
走进这座古老的县衙,解说员就告诉我们叶县县衙是为五品县衙,这让在场的记者们感到有些疑惑。因为县衙一般都为七品,而知县就是大家常听说的七品芝麻官。因此大家都觉得这里面应该有着不同寻常的魅力。
据介绍,整个县衙是以大门、大堂、二堂、三堂为中轴线,其他建筑基本保持左右对称,都比一般的县衙高大特别。按照明史《舆服志》,政府对各级官员的享受待遇有明确规定:提出了三至七品的大堂是五间七架,大门为三间三架。从叶县县衙大门来看,都已经达到三间七架了。
据记载,明朝初年,全国共设县1171个,政府将这些县分为三等:纳粮6万石以上的为上县,知县级别为六品;纳粮3万石以上的为中县,知县级别为七品;纳粮3万石以下的为下县,知县级别列为七品。而叶县每年上交税赋是10万石以上。
另据记载,叶县由汉代的叶县、昆阳、红阳、舞阳4县和犨县的部分组成,地域宽广,又位于河南省的南北交通要道上,战略位置十分重要,为历代兵家的必争之地。
所以,从以上来看,明朝时期将叶县县衙设为五品是符合当时现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