烙画又称烙花、烫花、焌画、烧画、火笔画,是一种不施颜料,利用碳化原理,通过控温技巧在竹木、宣纸、丝绢等材料上勾划烘烫的绘画艺术。相传起源于秦朝,民间传说始于西汉末年。据考证,唐初已有用烧燃的炭条在木板上焌画之记载。至明、清时期民间艺人用烧红的铁钎在竹木用品上绘画的工艺性创作已很普遍,时亦有用油灯烧红的铁针在木制尺子、筷子、梳子、拐杖等日用品上绘制人物、花鸟、山水、动物等工艺品的创作现象。
南阳烙画经唐、宋、元、明、清时期不断发展,至清末民初达兴盛。时从业人员主要集中在南阳、三门峡(卢氏)等地。光绪三年(1877年),南阳府文吏赵星三用油灯烧烟钎在烟杆、手杖、木尺等木质材料上施艺,民国初期赵星三收徒李番之、邱义亭、杨殿奎、张西凡、方玉堂等传艺。方玉堂创立《福聚恒》字号专营烙画,在全国影响甚广。后经二代传人王世英、吴太和等和三代传人牛金星、李克明等的努力下,南阳烙画的发展进入了新的繁荣时期。
至李克明的弟子李其祥时,南阳烙画在郑州发生延展,衍生出了南阳烙画(郑州)一支,在制作原料、工具、技法及表现方式上有了突破,尤在丝绢上绘制大幅长卷及系列作品为特色,深受国内外各界人士欢迎。
2015年,被列为第四批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扩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