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村落的保护传承价值就像文物一样,如果重新去复制就是一个伪艺术品,会变味也会丢了魂。”贵州省人大代表、六盘水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侯美传18日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说。
“不要为了政绩而大拆大建,修建一些高大上的钢筋水泥建筑。”贵州省人大代表、桐梓县县长冉贤俊说,在保护传统村落上,扭转各级官员的政绩观很重要。
传统村落是中国农耕文明留下的遗产,其中蕴藏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和文化景观。截至目前,贵州已有545个村落入选中国传统村落目录,位居中国第二。
近年来,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势头越来越“火”,但当下传统村落也面临两个困境:一是大量传统建筑年久失修,新建现代民居与原有景观冲突明显;另一方面是村落的空心化,年轻人外出务工造成村落传统文化出现断裂,对文化遗产的认同感逐步消亡。
在传统村落保护方面,贵州可谓“先行者”。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贵州省文物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对具有地方特点和民族特点,并具有研究价值的典型民族村寨,要加以保护。”
贵州省政协委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杨跃光说,贵州注重传统村落保护,但仍有不足,有些地方政府重视的持续度不够,有些地方更在乎得到传统村落这块牌子。
针对年久失修的传统村落建筑,杨跃光建议,政府应建立补偿机制引导村民与地方政府签订保护承诺书,同时出台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追究各种破坏传统村落的行为。“‘穿衣戴帽式’的规划建设会让传统村落变了味、走了样、丢了魂。”
2016年10月,《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条例(草案)》首次提请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国目前尚专门保护无传统村落的法规,《草案》出台后,有望使贵州成为中国首个出台专门针对传统村落保护法规的省区。
“保护传统村落不仅在物质层面,精神层面亦如此,要倡导村民民族文化自信。”来自黔东南从江县翠里瑶族壮族乡的贵州省人大代表莫南萍告诉中新网记者,传统村落里的年轻人,面对外来文化冲击,对本民族文化存在一定的不自信心理。
贵州省政协委员、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巡视员罗用能则建议,要让村民积极参与到传统村落保护中来。“村民参与传统村落保护的过程,就是村民对村落价值认识的过程,也是培养对民族文化传承和热爱的过程,这样才不会变味和丢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