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蔡君彦
如何保护老地名,让更多老地名留住乡愁?我省又有新动作:大河报记者昨日获悉,省民政厅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下发《关于加强老地名保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从严把控老地名更名关口等“紧箍咒”,让老地名保护工作再添“防护层”。
现在使用的老地名都要进行保护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将老地名的界限放宽,对现在使用的老地名都要进行保护。”如何保护老地名?该负责人表示,首先要让人们充分意识到保护老地名的重要性,认真盘存保护老地名资源。
老地名承载着民情风俗、历史掌故和地域特色等文化内涵,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和文化价值。《通知》要求,各级地名管理部门要结合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对区域内存量地名进行调查和评估,搞清历史地名、现代地名、消失地名、注销地名的数量及地名沿革、空间分布、文化特点等情况。对区域内的存量地名,要按照相关要求制定地名文化遗产名录,实施分级分类保护。对重要地名文化遗产,要实行挂牌立碑标示制度。对消失地名、注销地名,要建立专有数据库,储备地名命名更名词源。
按照《通知》要求,各级地名管理部门在进行城区地名规划和地名命名更名工作时,要充分利用存量地名资源,注意发掘弘扬老地名。对体现人文历史风貌和地理特征的具有文化遗产价值的老街巷地名,能保留的要给予保留,不能保留的要尽量通过其他形式变通保留。选取地名时,规模上要保大舍小,知名度上要保高舍低,遗存年代上要保久舍近,文化品位上要保雅舍俗。对已经注销或消失的富有文化底蕴、内涵丰富的老地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重新启用或派生、移植使用。
当务之急是要严把更名关口
“要想更好保护老地名,当务之急是要严把更名关口。”该负责人表示,《通知》指出,各级地名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专家论证、群众意见征询、社会听证等规章制度,从严控制老地名的更名与注销。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解析如何严把更名关口
对列入重要地名文化遗产名录的老地名,不得随意更改与注销;
对具有一般文化价值和历史意义的老地名,原则上不予轻易更改;
对确需调整更名的老地名,必须经过专家论证,并征求有关方面和当地群众意见,必要时可以举行社会听证,多数群众或社会听证不同意更改的地名不予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