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党组成员、故宫博物院院长、中国文物学会会长单霁翔与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朱自煊
为中国文物学会历史文化名街专业委员会成立揭牌。
历史文化街区是历史文化名城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特殊类型的文化遗产,又是广大民众日常生活的场所。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发展,体现着一座城市的思维方式、文化价值和历史轨迹。作为城市发展独特见证的历史文化名街,在城市形象展示、历史文化教育、乡土情结维系、文化身份认同、生态环境建设、和谐社区构建等方面具有多重价值。
1986年国务院公布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时指出:“对一些文物建筑比较集中,或比较完整地体现出某一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道、建筑群、小镇、村寨等也应予以保护,公布为各级‘历史文化保护区’。对‘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措施可以参照文物保护单位的做法,着重保护整体风貌。”后来结合国情又把“历史文化保护区”细分为“历史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和“历史文化名村”,《文物保护法》则称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村镇”,由此形成了我国名城保护体系。
历史街区,特别是体现《内罗毕建议》的历史的或传统的建筑群地区,在名城保护中属抢救性项目。名城保护规定历史文化名城至少要有两个以上,并有一定规模的“历史街区”,其保护要求是坚持“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和生活延续性”三项原则。在实践中,这类“历史街区”占了很大比例。可以这样说,历史街区是名城保护的重点和难点。
我国拥有丰富的历史城区、历史街区文化资源。但是多年来,一些城市在所谓的“旧城改造”“危旧房改造”中,采取大拆大建的开发方式,致使一片片历史街区被夷为平地;一条条文化名街被无情摧毁,造成延续千百年的文化空间破坏、历史文脉割裂、社区邻里解体,导致城市记忆的消失。
自《世界文化与自然保护公约》诞生以来,历史城区、历史街区的保护逐渐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目前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的项目中,已经有半数以上属于历史城区、历史街区,它们往往既保持有完整的历史风貌,又具有现代化的生活基础设施,成为令人向往的文化圣地。
在我国,1982年历史文化名城被纳入国家文物保护范围,2002年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也被纳入保护范围。目前我国已经公布了110余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500余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对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相比之下,在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中,历史城区、历史街区的保护仍然相对滞后。无论是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还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项目中,列入保护的历史城区、历史街区数量很少,与国际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发展趋势形成反差。比如欧洲,特别是欧洲一些历史悠久的城市,他们申报的世界遗产和他们城市中保护的项目,很多都是历史街区。2008年7月1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公布实施,给文化遗产保护和城市文化建设带来了新的机遇。
在我国城市化进程持续加快、城市建设大规模展开、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面临重大挑战的背景下,《中国文化报》率先、之后又联络《中国文物报》,筹划“中国历史文化名街”评选推介活动。5年来,活动的持续开展产生了积极广泛的社会影响,得到包括社区居民、地方政府、专家学者等社会各界的关注与支持,有效地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回望“中国历史文化名街”评选推介活动走过的5个年头,可谓一步一个脚印,评选出的50条历史文化名街文物资源丰厚、历史底蕴深厚、文化特色鲜明,街区的传统格局和整体风貌也较为完整,堪称我国国家和民族难能可贵的文化资源。每一条名街都是美的浓缩、诗的化身,是中国文化、中国艺术、中国智慧的结晶;每一条名街都有着闪光的历史、悠久的文化和自身的特色,都是各级政府和当地民众积极保护的结果。
尤其令人欣慰的是,这项文化活动产生了良好的效果。在历史文化名街评选推介活动的影响下,许多城市都加大了对历史文化街区的投入和保护力度,有序开展了一系列保护工作,包括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将历史文化街区纳入法律保护的范畴;完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规划,使历史文化街区和传统建筑免遭破坏。并且在政府的引导和推动下,各地民众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积极性和热情不断高涨;相关专家不断呼吁,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媒体也加大了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的持续关注,广泛宣传报道,唤起了社会公众对于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意识,使更多的民众和有志之士加入到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行列中来。
2012年9月,由最先评出的30条中国历史文化名街组成的“中国历史文化名街保护同盟”在杭州成立,这一群众性自发组织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历史文化名街的相关工作进入了“政府保护”与“全民参与”相结合的阶段,已经具备一定的组织架构和相当的群众基础,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历史文化名街是一项动态的、长期的文化工程。近年来不断有一些新的情况发生,有喜有忧。一方面很多城市跳出老城、建设新城的现象非常普遍,但是新城建设也有一些问题,例如建设大广场、大绿地、大水面、景观大道,浪费了很多土地资源。另一方面,旧城盲目复建,或建设仿古街区、没有依据的历史建筑等现象也不断有所耳闻。
在宣传、保护、发展历史文化名街的实践中,我们的理念、方法不断提升和完善。各方专家及热心人士为此辛勤奔走,推动历史文化名街这项事业不断进步。今天,历史文化名街专业委员会的成立,对于进一步提升名街相关工作的学术水准、规范相关规章制度、加强业内交流合作、引导这项事业的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文物学会对此十分重视。我们要注意发挥好历史文化名街专业委员会的人才优势和智力资源,开展好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第一,以历史责任感为支点,坚持和推广科学的保护理念。要延续城市发展文脉,改变“千城一面”的状况,就要努力让这些历史文化街区保持原来的空间尺度、原来的历史风貌、原来的地域肌理、原来的文化传统,让历史文化的积淀不会骤然消失,更成为社会进步与可持续发展的文化动力。历史文化名街保护的未来任重道远,关键在于以正确的理念来平衡不同的利益主体,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历史文化街区相关工作不仅仅是抢救、保护,也需要弘扬与发展,让其在展现历史积淀的同时,也镌刻时代的发展。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需要依照法律法规,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切实加强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要积极发挥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功能,让这一宝贵的文化资源成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积极力量。为此,历史文化名街专业委员会应当积极宣传贯彻《文物保护法》,开展历史文化名街的保护工作。
第二,以“中国历史文化名街”评选推介活动为依托,广泛动员社会力量。5届活动共评选出50条名街,另外,各地每年还有数百条街道积极申报,为国家保护了一大批珍贵的历史文化街区和遗产,成为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之后又一重大举措。通过每届评选和挂牌等活动,提高了有关地方领导、广大市民和媒体的保护意识和积极性,逐步完善了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方针,加强了对保护原则和方法的认识。活动积累了经验,并在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运行机制,相关人员培训和加强保护条例、法令等方面进行了探索,使活动得到更有效的、可持续性的发展。历史文化名街推介活动,广泛宣传其历史文化、风土民俗以及保护历史文化名街的重要意义,增强社会各界的保护意识,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中国历史文化名街”评选推介活动对于历史文化名街专业委员会而言既是群众基础又是传播阵地,专委会应对已评选出的历史文化名街的保护和发展情况开展调研及督导,并为其提供政策、法律及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组织开展历史文化名街相关专业知识与保护技能的培训。
第三,以集成的方式,吸纳各方智慧。此次提交成立大会讨论的中国文物学会历史文化名街专委会的理事会名单,包含了当前该领域研究的杰出力量,这是非常令人羡慕的人才集成。当前各级政府保护发展文化遗产的责任意识、主动意识显著增强;全社会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积极性不断高涨。但是,也必须看到,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和实践中,还存在着许多误区和空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也要求我们必须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来抓紧开展工作,把实践升华为理论,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实践。作为历史文化名街专业委员会,应该把自己工作的目光更加集中到保护好、研究好、传承好文化遗产方面,搭建好保护研究的平台,集合各位会员与专家的智慧,探索一些有理论价值、有实践基础、有应用意义的研究课题和项目,多出优异成果,培养优秀人才,为促进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研究和保护实践作出积极的贡献。同时,团结海内外热心历史文化名街保护的人士,组织考察研究,开展与国际以及港澳台历史文化名街保护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虚心借鉴国际同行的经验,承担起为人类共同文化智慧的传承作出新贡献的责任。
第四,以规范的组织,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中国文物学会是团结文物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文物保护工作的学术团体。今天,作为学会的分支机构历史文化名街专业委员会的成立,为学会的工作拓展了新的领域。我们希望专业委员会的领导班子和各位理事,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都要遵守学会的章程和历史文化名街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规则,践行学会的宗旨和责任,健全完善工作制度,维护学会的诚信和声誉。做好历史文化名街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要一手抓组织建设,一手抓开展活动。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团结,相互协作,使组织结构完善,活动富于特色,展示专业委员会的生机与活力。
历史文化名街专业委员会的成立,是对以往工作的一次梳理和肯定,更是一个全新的起点。通过科学的研究和传播,保护好传承好历史文化名街的文化遗产,是历史赋予我们的责任,也是时代对我们的期望。我们要通过扎实有序的工作,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本文为文化部党组成员、故宫博物院院长、中国文物学会会长单霁翔在中国文物学会历史文化名街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标题为编者所加。) (原标题:推动历史文化名街保护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