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一直以来被许多人视为“国酒”。茅台也一直用“国酒”的概念宣传自己,在茅台酒的防伪标签、外包装、瓶盖上都印有“国酒茅台”的字样。但不为人知的是,“国酒茅台”的商标并没有得到国家商标局的核定注册,也不受《商标法》的保护。
“国”字之争
然而,茅台方面申请“国字头”商标的过程并不顺畅,据了解,茅台公司10余年间共向国家商标局申请了9次,直到今年才通过初步审定程序。记者在“中国商标网”查询“国酒茅台”发现,商标申请方均为“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上,白酒行业对“国”字号皆有偏好。国窖1573就不用说了,西凤今年提出了“国典凤香”的商标注册申请,仍在受理查询期;今年6月,五粮液推出了高端白酒品牌国五液。目前打着“国”字号的白酒品牌不下二三十个。
早在2010年7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就出台了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其中明确指出,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的,可不予以审批。
众矢之的?
率先提出异议的山西汾酒集团认为,茅台酒并不能独享国酒殊荣,因为“会影响到整个白酒行业”。并且,山西汾酒董事长李秋喜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符合国酒标准的不止茅台一家,连老百姓都买不起的酒又怎么称得上国酒?”而在同一天提出异议的还有河南洛阳杜康控股有限公司,该公司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了茅台不能作为国酒的十大理由,从历史文化底蕴、茅台酒高昂的价格、市场份额、行业公平以及限制三公消费等方面,提出反对意见。此后,五粮液、西凤等酒企也纷纷加入到反对茅台申请国酒商标的行列里。
不少网民认为,“国”字商标获批是利用国家机构为企业做宣传,有违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更多网民期待,相关部门应该对“国”字头商标慎重审查,规范管理,维护市场环境的公平公正。
对于这一次“国酒茅台”商标事件,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法天在其微博上指出,茅台至少违反了4项法律法规《广告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等4项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其中,《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明确规定,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
“国”是谁的“国”
茅台如此执拗的坚持,其背后有着巨大的利益驱动。“目前白酒市场最主要的蛋糕,都集中在高端白酒领域,这一市场因为价格高、利润大、销量多,近年来成为众多酒企追逐的对象。一旦茅台‘国酒’商标黄袍加身,就可以通过排他性的注册,把公众的认可变成法律上的认定,这对其他想做‘国字号’的白酒企业而言,无疑是设置了障碍。”CBCT志起未来营销咨询集团董事长李志起说。
除了泸州老窖曾经成功申请注册到的“国窖”和“国窖1573”商标之外,五粮液也发力“国字号”,在2005年取得“国五液”商标后,于今年6月9日正式推出了其首款“国字号”酒“国五液”。水井坊此前也申请“国水井”“国水坊”商标,不过,由于相关争议,这两个商标目前处于无效状态。泸州国粹酒业也于1994年申请注册“国粹”商标,并拿到了该商标,目前还进行了续展。与此同时,汾酒集团于2011年申请“国汾”商标,目前正在申请中。
有人表示,“国酒”含义宽泛,可以理解为与“洋酒”相对的称呼,因此不应该被某一酒厂独占。该商标获批,其实质是利用国家机构为企业做宣传。网民“土豆的春天”认为,“国酒”一词属于公共资源,虽然一直与茅台有关联,茅台也一直这样自称,但仅是一个宣传口号,并没有商标化。而放开“国”字商标触及利用国家机构为企业做宣传的“红线”,这对其他白酒品牌是公开的歧视。
有业内人士指出,国家需要的是一种良性的符合规律的市场进退机制,而非一味遏制“国”字号商标的注册申请。对商标及其具体品牌的管理,显然不应纠结于具体的某个产品,而是要围绕商标的申请注册建立起完善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以确保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记者 姜虹)(原标题:茅台申国酒商标成众矢之的 背后存巨大利益驱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