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治理“城市病”的良方②】
城市的建筑风貌是一个城市内在特色的外在物质表现形式,是基于城市自然环境、地域文化的“上层建筑”,同时也是城市个性中最直接、最易被感知的表现要素。而自然环境和地域文化则是构成城市特色最内在、最持久的本底要素,是城市特色形成的基石。
城市的魅力来自于对历史记忆的传承与创新,其中城市建筑也是有思想、灵魂和个性的,这些都蕴藏在你所生活的城市里、周围的环境里、过去的记忆里。因此,建筑必定传承了一方文脉。
以苏州为代表的历史文化城市更是在建筑风貌中承载了浓重的城市文化底蕴,外显和内在高度统一。苏州的城市特色是总体体现了自然与人文高度和谐的“智造”之城,包含水环境构成的“水城”、文化熏陶的“雅城”、别样风貌的“园城”和工艺工匠的“艺城”。苏州建筑高度融合了地域的自然与人文特色,无论是素雅精巧的建筑单体,还是咫尺乾坤的苏州园林,都是吴文化的典型显现。
传承苏州文脉的建筑创作,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坚持越是地方的就越是世界的理念,形成建筑师进行吴门建筑创作的设计自觉,广泛吸收各个领域的知识,深入城市生活和体验环境,在提高自身文化修养的基础上实现新的表达。
把苏州传统建筑研究放在其生成环境中寻找更多的历史线索,充分认识其深层作用机制,寻道而不是寻形。一法得道,变法万千,道通则法无尽。从对传统建筑本体的简单认识,上升到对所在环境和文化的再认识再思考。
注重建筑中文化、形式、空间等的共同作用,摆脱仅就体量、造型、色彩、空间之事而论事,避免滥用地方特征要素的地域形式主义。把人及其活动作为设计的出发点,让建筑有血有肉有灵魂。
在城市设计控制下处理好建筑的保护传承和发展的关系,同时实行分区管控。保护古城整体环境,维持和复兴城市文化和地域特色;在保护对象的“左邻右舍”注重形态整体协调的“苏而新”,而对“远房亲戚”则以内在的“血脉相承”为主,达到“新而苏”的境界。
合理解决地域与现代、本土与外来、生态与传统等多种矛盾对立与共生的关系,实现优势互补、优势并置的创作模式。
形成全社会对建筑文化的关注。建筑文化传承的责任是多方面的,需要引导公众正确解读建筑之美,引导公众成为城市建筑文化的利益相关者。
(作者:夏健 系苏州科技大学教授、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