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故宫勇于拿自己的“违建”来“开刀”的榜样示范下,其他历史名胜古迹是否也应该主动对自己的“违建”来一次大拆除?
据媒体报道,故宫博物院自2012年着手对院内彩钢房屋等临时建筑进行整改和拆除,截至2017年3月底,共拆除彩钢房55处,面积达3040.72平方米。根据计划,今年7月底前故宫院内所有彩钢房将被拆除,届时,呈现在观众面前的将是完整的古建原貌。
临时建筑在不少古建中颇为常见,往往承担一定的职能。以故宫为例,多年来陆续搭建的办公用房、文物库房、职工生活用房、经营用房以及花房、车库等,原本是文化遗产的附属物。随着时间推移和观念变革,文物保护越来越精细化、高标准化,临时建筑存在的隐患受到更多关注,比如彩钢房使用的是易燃的聚苯材质,一旦着火,就会迅速蔓延,极易酿成重特大事故,因此不得不拆除。故宫是目前世界最大、保存最完整的木结构建筑群,保障安全就是要做到万无一失,否则“一失万无”,整改和拆除临时建筑的举措值得称道。
拆除临时建筑,也是对商业利益的舍弃与拒绝。相关报道称,位于故宫乾清门区域的两处彩钢房,一度是纪念品商店,生意非常好,拆除之后,有工作人员介绍,“一年至少少赚2000万元”。这只是故宫在此次拆除“违建”中“忍痛”去商业化的缩影。故宫确实不应该成为商业化的空间,它是博大精深的历史文化的缩影,是不可多得、不可再生的公共资源,要警惕浓厚的现代商业化遮蔽其本来具有的历史气息。以拆“违”为契机,干干净净地恢复故宫名胜古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守土有责的体现。
由此想到,近年来,不少地方历史名胜古迹的管理者或为自身管理的方便之需,或为提高商业开发程度、促进旅游经济发展,兴起一股“古今混搭风”,修建起一批现代建筑,大煞风景地插入到古代建筑群中,显得不伦不类,有的甚至想怎么“插花式”建设就怎么建设,无视历史文脉的显现和延续。这是一种严重的管理不善,反映了管理者将历史名胜古迹当成“大工地”“后花园”甚至是“财富源”的思维。在故宫勇于拿自己的“违建”来“开刀”的榜样示范下,其他历史名胜古迹是否也应该主动对自己的“违建”来一次大拆除?
对待古建筑,需要有对原貌的“洁癖”,拒绝混搭乱建。这不能仅靠管理部门的自觉,还应当建章立制,对它们的办公用房、文物库房、经营用房等设施建设予以规范,诸如办公、生活、经营等用房的面积不能超过多少平方米,车库不宜建设于名胜古迹内,古迹周边多少米范围内不得临时搭建,等等。还是以故宫为例,有消息称,临时建筑全部拆除后,除从事古器物、古建筑工作的员工及负责安保工作的员工重新集中安置外,所有行政人员将统一搬出紫禁城,在城墙外复建办公场所。基础设施建设有了规矩和边界,历史名胜古迹的原有风貌就不会被一步步蚕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