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破坏河北怀来县大营盘明长城的一段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中,一男子一边“嘿”“哈”做发功状,一边手扒脚踹,短短几秒钟内,本来保存状况堪忧的一段长城在男子的“发功”下,垛墙石掉了两块,其他部分也摇摇欲坠,看着让人格外痛心。伴随着长城垛墙石掉在地上的声音,视频拍摄者的声音也随之传来,却不是制止这种行为的规劝,而是笑称:“秦始皇修点长城不容易,他给破坏……”
长城是1961年国务院公布的全国重点文保单位,1987年就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其价值之珍贵不言而喻。对于破坏珍贵文物的行为,《文物保护法》、《刑法》中都有相关的处罚规定。随即怀来县相关部门针对此案件展开的全力调查,使得该男子浮出水面,并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人民币的惩罚。在接受当地媒体的采访中,这名男子竟表示,因为那段长城所在地不是景区,没有售卖门票,所以没意识到破旧的一段城墙是文物。
该名男子的态度,不禁让笔者想起去年8月判决的陕西省宝鸡市周原遗址盗掘古墓案,其中被判8年有期徒刑的盗墓者在面对媒体采访时,也表达了“不知道盗墓会判刑,也没见谁被判刑了,觉得没啥事”的类似想法,再结合那位拍摄者面对破坏文物行为的戏谑式的调侃,让人不禁感叹,相比我们五千年的灿烂文明和丰富珍贵的文物,民众对文物保护的常识竟是如此的匮乏。
具体到长城,除了八达岭、居庸关、金山岭等比较有名的景点,有多少人知道它分布在河北、北京、天津等15个省区市,有多少人知道它的总长超过2.1万公里,又有多少人知道这2.1万公里的长城大部分处于野外?而有多少破坏文物的行为,又是因为无知导致的?甚至于还出现了如此“高调”的破坏文物事件。
这不禁又让人思考一直以来社会各界所强调的,也被各级文物部门一直推行的文物保护宣传。笔者以为,在此,对于此事,不妨再多反思一些问题,比如其宣传的覆盖面够广吗?方式到位了吗?对于民众来说,起到文物知识和文物法普及的效果了吗?如此等等。如果这些问题的答案不尽如人意,那么,各级政府部门就应加大文物保护宣传的范围和力度,因地制宜地开展一些针对不同群体的文物保护知识普及活动,并且在宣传中,不但要普及文物的价值,还要着重宣讲“保护”和“处罚”。同时,民众也应该增强文化自觉,自动了解文物知识并参与到保护文物的行动中来。假以时日,每个人都能知法、守法、护法,如此,很多文物破坏的事件将不再发生,长城保护的形势也将会有很大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