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在京召开专项基金工作座谈会。来自28个专项基金负责人,9个项目办公室负责人以及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办公室、项目部、宣教部五十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基金会副理事长李纯主持。
会议围绕总结专项基金工作经验,明确专项基金工作方向,推动专项基金有新的更大发展,专门就专项基金的发展问题展开研讨。基金会为新设立的分支机构颁发分支机构登记证书。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理事长励小捷指出,专项基金在基金会的发展历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当前的形势下承担着更为繁重的任务。在今年换届之后,基金会理事会高度重视专项基金工作,明确了分管的领导和分管部门,普遍与各专项基金负责人进行了谈话和调查了解情况,对各专项基金的开展情况有了进一步了解,各专项基金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既展现了自身特点,也取得了良好效果。
“要坚持公益性,营造公信力。公益性和公信力就是社会的形象,就是基金会的生命。坚持这一点我们就能够发展,背离这一点我们就会萎缩,衰退乃至难以生存”,励小捷表示。为切实规范专项基金的管理,基金会修改了《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对专项基金的管理,基金会要求:一是,必须坚持围绕宗旨,以文物保护为根本,同时高度重视文物的利用和展示,兼顾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二是,必须坚持公益属性,所有募集资金都要用于文物事业上;三是,必须坚持注重实效,专项基金开展的每一个项目都要有计划、有目标、有效果,可检验;四是,必须坚持公开透明,专项基金的成立与注销、捐赠资金的收入与支出、项目的开展与结项、年检、工作报告等,都要及时向社会披露;五是,必须坚持全程监管,新的专项基金成立,不但要审查资金到位情况,还要审查项目准备情况,项目进行中,要以审查、抽查和项目验收等方式进行全程监管。
励小捷说,“要提高素质增强活力,促进专项基金的发展壮大。加强管理的目的是促进发展。专项基金可以在规范的前提下实现发展壮大,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大课题,要认真研究、努力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