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法
2012/6/17 15:32:1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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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代传人王德法(1926~1996):系王金斗之子,自幼随其父经营“老王烫面角”。建国后,一直任烫面角饭馆老板。1956年,响应政府关于“公司合营”号召,参加国营饮食服务公司,任该公司第六食堂经理,取消“老王烫面角”字号,但仍以经营烫面角为主食。1997年,县根据国家扶持地方特产的精神,又恢复“老王烫面角”字号。70年代曾代表新安县饮食界参加“河南省厨师大比武”,并留在郑州传授烫面角技术半个月。80年代,曾任县政协二、三届委员会委员。1996年病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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