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州筝派(又称“河南筝曲”)的形成与河南大调曲子、曲剧等民间戏曲音乐和说唱音乐密切相关。河南地处中原,具有深厚的民间音乐传统。商周时代的“桑间洑上之乐”、春秋时代的“郑卫之音”都曾广泛流行,以致秦国也丢下击瓮叩缶的传统而唱奏起郑卫之声。
筝,古称“秦筝”,始于秦地,随着秦筝传入中原,筝便渐渐用以演奏河南民间音乐。唐李峤《咏筝》诗中“郑音即廖亮,秦声复凄切”之句便已说明中原筝当时已形成了具有鲜明特点,且能与秦声分庭抗礼的艺术风格。
明代中叶,在河南、安徽、山东一带流行的民间音乐“弦索”是一种以筝、琵琶、三弦等弹拨乐器为主,箫、管等吹奏乐器为辅的合奏形式,有时也用以伴唱。其时汴梁(今开封市)的常礼、归德府(今商丘市)的林经都是河南的弹筝好手。“弦索”与明中期以后至清乾隆年间流行于汴梁的“小曲”相互融合,几经衍变,终在清代中叶发展成为“鼓子曲”(亦称“大调曲子”),而用“弦索”伴奏、合奏的形式也随之沿传至今。这种由“弦索”发展而来的河南大调曲子对近代中州筝的繁衍流传起着重要的作用。
至20世纪初,随着河南地方戏的迅速发展,筝也随之成为曲剧、越调等河南地方剧种的主要伴奏乐器并逐渐确立了独奏乐器地位,其独特的演奏风格和技法也独树一帜,为学术界所公认。
中州筝派(又称“河南筝派”)是我国四大筝派之一,被人称为“中州古调”。其音调优美、大气、细腻,雅俗共赏,具有独特的艺术特点、审美价值和深厚的历史传统,在我国各地均有一定影响,是河南优秀民间音乐的代表之一。其音乐风格不仅富于歌唱性,而且还大量吸收了河南地方戏曲和曲艺的艺术营养,具有浓厚的地方风格。
2007年,中州筝派(又称“河南筝派”)被列入第一批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14年,中州筝派(又称“河南筝派”)被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