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泪班师)
受以前一些言论的影响,我一直认为岳飞是统治阶级宣扬“忠君至上”的典范,是愚忠的代表,他的所作所为都是在忠君思想的驱使下干的,甚至直到临刑前,还愚不可及地希求赵构能明察他的耿耿忠心,但最终还是被自己无限忠诚的皇帝惨杀了。
上星期去了一趟汤阴岳飞庙,看了“岳母刺字”组塑,听了讲解员细致的讲解后,这一观念开始有所动摇。回来后又翻阅了一些资料,我这一错误观点彻底改变了,我看到:岳飞之忠,志在民族和国家;我感到:岳飞之冤,真乃千古奇冤,冤至千年后的今天。当年岳飞被卖国奸贼冤杀,今天又被某些人冤为“愚忠”。
对于汉民族,所谓祖国,并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总是有类似宋王朝这样具体的地理上政体上的依托物。宋朝是封建时代,仍是以朝廷为国家的合法代表,宋人可以不忠于皇帝,但却要忠于代表自己民族的赵宋王朝,因此宋人关于国家、民族的意识,一般是通过对宋王朝的支持与否来反映。只有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譬如被宋钦宗抛弃的三镇军民,北方沦陷区的忠义军,他们是为自己的国土、自己的民族而战。正是因为他们失去朝廷之后,才会想到高于朝廷之上的民族。和当时的绝大多数宋朝人一样,岳飞必须承认朝廷是宋朝人的代表,必须承认皇帝是统治者,毕竟皇帝还是国家的合法代表。当宋高宗不得已而抗金时,他成为捍卫民族利益的旗帜,岳飞的“忠于国家”、“忠于朝廷”,和“忠于皇帝”名义上是相统一的。这时的“忠君”只是一种“忠于国家”的表现形式。当宋高宗对金乞和投降时,岳飞立即就与其进行斗争。这时的“忠”,就与“忠君”完全格格不入了。岳飞之“忠”的实质,也就鲜明地表现出来了。其实,就连宋高宗也不承认岳飞忠君,恰恰相反,宋高宗正是认为岳飞不忠于他这个“君”,认为岳飞是叛臣,认为“必杀飞始可和”,才伙同秦桧杀害岳飞的。所以,我们不难看出岳飞之“忠”究竟是为国还是为君。
有人指责岳飞因“忠君”而不敢违抗十二道金牌。只要我们翻阅一下这段历史就会知道,岳飞的最后一次北伐连获大捷时,忽然接到班师诏令,他不但没有“忠实的执行”,反而立即发出“抗诏”的奏章;不但不班师,反而乘胜进军,进逼朱仙镇。这个时候,宋高宗、秦桧“知飞锐不可回”,便采用后撤牵制金军力量的左右侧应部队,断绝粮草军需供应等“釜底抽薪”之术,迫使岳飞忍痛班师。当时的形势,任何明智的军事家都不会因为自己的义愤而置千百万士兵的生命于不顾的。我们如果能为岳飞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就不会责怪他的被迫班师。
至于说岳飞遭冤时,仍对宋高宗表示忠诚,抱有幻想,这恐怕主要是来自历代统治阶级故意宣传岳飞忠君至上(譬如乾隆皇帝)和《说岳全传》之类演义。当年,岳飞自被诏到临安,就对宋高宗不义存有戒心,预感到“万一不幸,亦何所逃”。待入狱遭刑讯逼供时,他悲愤地说:“吾方知既落秦桧国贼之手,使吾为国忠心,一旦都休!”一直到临刑前,岳飞只写下了“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八个大字,再没有一句“对皇帝抱有幻想”的只言片语,把自己的冤屈全对“天日”倾诉。现在我们怎么还能在这里说他“愚不可及地希求赵构能洞察他的耿耿忠心”呢?
(尽忠报国 深嵌肌肤 铭刻在心)
我们现在评价岳飞的“尽忠报国”精神时,不能脱离当时的历史背景和社会意识,更不能用现代社会的尺度去苛求岳飞。在这里,我要为岳飞鸣冤,岳飞的“尽忠报国”决不是“愚忠”,而正是中华民族对自己祖国产生的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感,是应该理直气壮地大颂特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