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贞观元年,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拔人才,有人借此机会冒充名门贵族,采用弄虚作假的办法骗取官职。唐太宗下令让这些人自首,并表示如不自首就要处以死刑。不久,大理寺查出一个假冒的人来,大理寺少卿戴胄依法将其判处流刑。唐太宗非常愤怒地对戴胄说:“朕下令要对不自首的人处以死刑,你却只判流刑,这就等于向天下表示朕的命令不足为信了!难道你要抗旨吗”戴胄回答说:“陛下如果在查出人犯后立即处死,那我就没办法了。现在既然交付大理寺查办,我就必须依法办事。”唐太宗反问道:“你要按法处理,难道不顾及天子的威信么”戴胄回答:“法律是国家在全国树立威信的大事情,陛下是一时发怒而下令。现在已经知道判处死刑是不合法的,就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判处流刑,这样做才是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唐太宗听后说:“你的做法是正确的,朕的命令确实不够妥当,你能帮助改正过来,朕感到很欣慰!治理国家,法律的威信确实比君主的权威更为重要。”□庞朝骥【原标题:戴胄断案依法不依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