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院是一个自然村,位于东青龙山北麓的一个山坳中,隶属于巩义市大峪沟镇钟岭行政村。它包括卢家 、西头、路口三个村民组;南面是民权村,西面是薛庄村,西北面是黑龙潭村。石榴院的得名,有两种传说。一种说法:它位于钟岭到民权的大路旁,是个中间站,过去路过这里的人,总见到村口一家住户的院子里有几棵大石榴树,就称此地为石榴院,流传至今。另一种说法:过去村中卢家有好多白石榴树,南面山上的梅花鹿常来吃石榴,故名。“路口”实为“鹿口”之讹。但得名始于何时,无法考证。
石榴院是革命老区,当年是抗日第五区政府驻地。新中国成立初期石榴院是石榴院乡政府所在地,辖雷沟、薛庄等村,属二区;而钟岭属黑龙潭乡,是五区。1961年大峪沟公社的7个大队划归上街区时,这两个自然村才合并到了一起,统称钟岭村。
1944年9月,皮定均、徐子荣带领豫西抗日先遣支队进驻巩县,12月在石榴院成立了抗日第五区政府,区长戚廷生,区干队长杨奉朝。当地群众踊跃参军参战,站岗放哨,筹粮送物,配合、支持八路军出击孝义、站街、汜水、琉璃庙沟的日伪军,这儿成了对日斗争的前沿。1945年1月30日晚,站街日伪军和大新乡自卫队300多人,乘区干队外出执行任务之隙,分三路包围偷袭石榴院区政府驻地和旺水泉八路军粮库,掳走抗日军民52人,抢走小麦近千斤。三天后,九名区干队战士酷刑受尽,英勇不屈,被日军练刺刀杀害于鳌岭南张家大坟,干部赵万川后被杀害于孝义(据说是被狼狗咬死),其余人员被乡亲陆续领回或逃脱。这就是震惊一时的石榴院事件。1945年9月,日本投降后皮部南下,国民党保安队大肆捕杀迫害抗日干部、八路军家属和无辜群众,本村区干队员卢治业、马富贵等被捕,狄坡农民张喜、宋五进路过钟岭时被枪杀……新中国成立后,巩县人民政府命名石榴院为革命烈士纪念地。【原标题:郑州地理】(阎兴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