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香玉(1922-2004),女,河南巩义市人,豫剧表演艺术家。曾被选为第一、二、三、五、六、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曾担任中国戏剧家协会副主席、河南省文联副主席、河南省戏剧家协会主席、河南豫剧院院长、河南省戏曲学校校长、河南省文化厅顾问等职务;荣获全国劳动模范、文化部荣誉奖、中国文联优秀工作者等称号。常香玉出身艺人家庭,九岁随父张福仙搭班学戏拜翟燕身周海水为师,并随义父姓改名为常香玉,初学武丑、小生、须生,后专演花旦(旦脚),幼功深厚。十岁登台,十三岁主演6部西厢,名满开封。她原学豫西调,后在演出中广泛吸收豫东调等各种豫剧唱腔以及京剧、评剧、秦腔等剧种的唱腔和表演艺术,独创了“常派”真假混合声的演唱体系,使“常派”唱腔成为豫剧演唱中的一个主要流派。朝鲜战争时期,常香玉率领香玉剧社利用半年时间在全国巡演,她将演出所得费用向中国人民志愿军捐献了“香玉剧社号”战斗机一架。2004年6月1日逝世,国务院追授常香玉“人民艺术家”荣誉称号。2009年9月14日,她被评为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