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丧葬习俗
2013/12/23 14:42:0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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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旧俗,人死后,移灵至堂屋地上,头前放“引魂灯”和“供灵鸡”。然后由死者家属向亲友报丧,农村则要由晚辈挨家磕头报丧,请人帮忙。选择墓地时,挖一锹土或插树棍确定后,不能再更改地点,否则对家人不利。儿孙后代要披麻戴孝,用白布包裹鞋头,腰扎麻披子,日夜守灵,朝夕奠哭。男子戴白帽子,称为“孝帽子”;女人头扎白布手巾,称“大手巾”。亲戚朋友前去吊唁,送烧纸、花圈或钱帛等。接丧仪时,孝子(孝女)亲自下跪、磕头。棺木起动时,死者儿子要亲手将一瓦盆摔碎,称为“摔老盆”。没有儿子的,由继承财产的晚辈摔老盆。然后肩扛一柳树棍,上扎纸幡,称为“幡竿子”,在前面导引棺木进入墓地。埋葬当天,坟上仅添些土,不起坟头。至第三日方请人添坟,称为圆坟。埋葬之后的连续3天傍晚,子女携柴草到坟前燃烧,是谓送火,意为驱逐死者在地下的孤寒。家中老人八九十岁无疾而终称“喜丧”。
死者入土后每逢七天头上,家人要到坟上哭祭,称为“祭七”,直至“五七”止。五七闺女上坟时,有买鸡子、筛子、9斤4两纸之习,以超度老人。百天和周年,家人至坟前致祭烧纸。孝子百天不理发、刮脸。死者之家连续3年春节期间不贴红对联,取“守孝三年”之意,第一年贴黄对联,第二年贴绿对联,第三年贴紫对联。
1987年始,政府号召丧事新办。1987年4月,确山县城镇居民及国家机关人员开始实行火葬。2000年3月,县政府下发文件,要求农村居民实行火葬。城镇多在出殡的早晨,召开追悼会,追忆亡人,由家属、亲友送到火葬厂火化。途中遇路口、桥涵、拐弯处,由执事人放炮、烧纸,称留下“买路钱”。虽然死者火化,但家属仍将骨灰带回埋在公墓或自选坟地处。农村仍沿旧习俗办丧事。3天后,家属设宴招待前来吊唁和帮忙的亲友,逐人敬酒致谢道乏。
责任编辑:C005文章来源:确山县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