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吴先生为北京某国有企业承接了一项工程,但一百多万元工资款,对方一直没有支付,垫付工资的吴先生想过采取堵门扯横幅的方式来“维权”,但在驻京办工作人员的劝说下,他决定走法律途径。
法律服务中心主任郭清不收一分钱的承诺,让吴先生非常感动。按照北京的律师行业收费标准,这起标的一百多万的官司,一般要收取10多万的律师服务费。
但支付10多万律师费有困难的吴先生不知道的是,作为主任的郭清,其实也很“差钱”!
为了建设这个法律服务中心,公益律师郭清在北京电影制片厂租赁了48平方米的两间办公室,每月房租要6千元左右。
而当时,就连房租的支付,郭清都觉得力不从心,为了帮她,在交通部工作的老公,每月还要贴补她一半房租。
○打工者家人的三个响头
郭清还有一个职务,是北京国清律师事务所主任。她说,自己采取的是“劫富济贫”的公益模式:拿事务所赚到的钱,贴补法律援助中心的公益事业。
郭清走上公益律师之路,也属偶然。1995年,她从家乡周口考入中国政法大学,2000年取得律师执照开始执业。那时的郭清,满怀憧憬,打算做个名律师,但一起指派的官司,让她开始接触外来务工人员这个群体,并和他们结下不解之缘。
2003年夏天,年轻的律师郭清受司法局委托,为一个一时糊涂,在北京抢劫了加油站的年轻打工者担任辩护律师。
这起案件的当事人,因为在加油站抢劫伤人、性质恶劣,被北京市的区一级法院初审判处了死刑。
在经过两个星期的艰辛调研后,郭清在北京中院成功地打赢了官司,保住了这名年轻打工者的生命,年轻人的父亲,一位年过六旬的老人在法庭上向她磕了三个响头。
这三个响头,在郭清心中激起巨大的波澜,她忽然觉得,帮助弱势群体,是生命中最有意义的事情。
○“最有价值的事情”
2009年3月,郭清已成为国清律师事务所主任,在首都也买了车、房,从事“生命中最有价值的事情”的机会随之而来。
当时,她所在的国清律所与共青团河南省委驻北京工作委员会签订了文件,国清律所将抽调专人,并积极吸纳社会法律自愿人士,配合共青团河南省委驻京团组织,组建了“共青团河南省委驻北京工作委员会权益维护部”,担负着河南100万在京流动人口的普法教育,法律维权的任务。
共青团领导不知道的是,当时的郭清,已有三个月的身孕,但她瞒着领导,和“孩子”一起踏上公益之旅。心疼她的母亲和老公陪着她,一家四口开始进入在京河南人密集的工地、简易民房。
郭清说,自己也没有想到,为外来务工人员维权竟是一件如此耗费精力和金钱的工程。三年来,宣传单印了几百万份,为1600个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每个人都要律所出钱为他们复印案卷,派专业律师进行服务。
外来务工人员也理解郭清的难处,在官司打赢后,有人掏出几百元、上千元钱表示感谢,但都被郭清拒绝了,她说,这些血汗钱,自己真不忍心要!
在外来务工人员的感谢声中,国清律师事务所在北京朝阳区大屯路的写字楼,从400平方米萎缩成200平方米。郭清说,同学、同行的写字楼都是越来越大,自己的写字楼却越来越小。
○打工者的“掌中宝”
对自己的业务水平,郭清有足够的自信,她说,自己接的商业案件标的多在一千万元以上,如果不把主要精力投入公益事业,自己早开上“大奔”、住上别墅了。
一年半以前,郭清毅然决定,在北京电影制片厂另行租赁了两间办公室专门从事公益事业。她说,以前公益和商业都在一间律所办,引发很多高端客户不满,没办法只好再增加点成本。
令郭清欣慰的是,自己家、老公家经济条件都还可以,双方父母都不用他们给钱。
最困难时期,郭清想过卖车,但犹豫之后还是没舍得。她说,律师没有轿车,很多赚钱的官司都没法接。为了省钱,在为外来务工人员办案时,她重返大学期间的习惯,坐地铁、坐公交,把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
今年5月,家乡领导再次向她伸出了援手:5月10日上午,河南省驻京团工委与北京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在位处北京的河南大厦举行“北京市河南务工创业人员法律服务中心”揭牌仪式。
郭清说,在驻京办领导协调下,从权益维护部到法律援助中心的升级,意味着今后她和团队为外来务工人员维权办案时的交通、打印文本等费用,将由司法局“埋单”。
今年6月,中原家乡的领导再次关爱郭清。河南省委副书记邓凯亲自协调人民出版社,为郭清的“农民工如何融入城市”丛书,制定了出版计划。而这套丛书,是郭清和团队在办理1600起维权案件中的心得体会,被誉为外来务工人员的“掌中宝”。目前,国家新闻出版署拨付了500万出版基金,列入明年的国家社科类图书出版计划。
■ 对话郭清
从治标到治本的升华
东方今报:1600起外来务工人员维权案件,是一个人在做还是团队在做?三年来为此投入了多少费用?
郭清:我是个带头的,做得多一些,大约占60%。具体一共花了多少钱,加起来,换三辆“大奔”应该没问题吧。
我这个团队还有11名专业律师,有我们所的,也有其他所的知名律师,他们开着自己的车,放弃了赚钱机会,为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奔走维权,实际上是在传达着社会的正能量。
东方今报:从为个体打官司到为整个打工群体出书,这其中的区别在哪里?
郭清:那位老人的三个响头,让我懂得了,在中产阶层不断扩大的今天,还有一个2亿多的庞大群体需要法制的阳光。
而出一套丛书的想法,始于两年前,在办案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维权案例,我感到有必要告诉外来务工人员,让他们在打工中少点“麻烦”,而驻京办领导也鼓励我说,为打工者维权,是治标之举,而出书为打工者服务,才能起到治本的作用。
■ 点评
一样的精气神,不一样的靓丽。在众多的在京河南人当中,从挺着大肚子为个体打工者奔走维权,到孕育出指导天下打工者的“掌中宝”丛书,公益律师郭清以她的侠骨柔情,时时处处,都在透露着一种终极的人文关怀和担当社会的“正能量”。
点评人:河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刘金山(原标题:《河南人在北京》郭清-灿烂于打工群体间的侠骨柔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