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阴石榴砀山梨,新郑小枣甜似蜜”。这句话在中原地区广泛流传的民谣,已不详有多少年头。为了澄清新郑红枣的来胧去脉,我们查阅历史依据,虽名然说法各异,但证明了新郑红枣有其悠久的历史。
《新郑县志》记载:周朝,人们就有以枣作为定婚信物的习俗。春秋时,《韩非子 外储 说左》篇说:“子产退而政,五年国无盗贼,道不拾遗,桃枣荫于街者,莫有援也。。。”看来当时郑国都城内外,连街道两旁已是桃枣成行,群众不乱摘桃枣成为子产德政之一。南北朝时,《齐民要术》记载:“反斧斑驳椎椎,名曰‘嫁枣’不椎,则花而不实,斫之则子萎而落。”“嫁枣”即砑枣树的方法。砑枣树调控养分,使其多结实。这种管理技术为新郑枣区独创的传统技术。全国各枣区均无采用。所以,“嫁枣”是指新郑管理枣树之术,无可怀疑。唐代大诗人白居易(字乐天,出生于河南新郑市东郭寺村)看到枣树发出感慨,在诗中写道:“君求悦目艳,不敢争桃李,群若作大轮,轮轴材须此。”以枣树的品格喻已的高洁和作用。可见当时枣树的分布,可能遍地是枣树,明代,新郑枣树更多,荒年可做民食。明十大才子之一的高启《答余新郑》篇有“霜天赤枣收几斛,剥食可当江南粳”的诗句。历代文人骚客对新郑枣吟唱不绝。
1979年,在“裴李岗遗址”出土的第二批文物中,由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专家鉴定:发现八千年前的“枣核”(其中已碳化的枣核中,有的颇似现今的灰枣核),可见八千年前,人们就以枣为食,足以证明新郑枣有着悠久的历史。新郑红枣”于2002年5月26日正式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并颁发了“原产地标记注册证”。 2002年7月被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为绿色食品。(原标题:新郑小枣甜似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