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嘴尖皮厚腹中空”恶名的竹笋,为何能够被我国人民视为世间美味,珍爱有加。
喜欢吃竹子的,除了大熊猫,还有人。当然,人吃的是未成年的竹子,即竹笋。在我国,尤其是江浙一带,人们吃竹笋的历史非常悠久。自然,爱吃竹笋的故事也俯拾皆是。
晋陆云《笑林》记载,有个四川人来到江浙一带,主人煮竹笋招待他,他觉得很美味,问那是什么,主人告诉他是竹子。这人回到自家,就把床箦砍下来,放到锅里煮。听说过“火到猪头烂”,没听说过“火到竹子烂”。自然,无论怎么煮,他也是咬不动的。于是,他气愤地对妻子说:“吴人竟然如此欺骗我!真是可恨!”
还是晋朝,有个人名叫孟宗,他年少时丧父,十分孝敬母亲。母亲年老之后,有一年冬天得了重病,危在旦夕,特别想吃笋羹。孟宗计无所出,只好跑到竹林中,抱着一棵竹子便大哭不止。他的孝心感动了天地,很快,地面裂开,长出好几支竹笋。孟宗马上将其挖回家,烹制成笋羹,双手捧给母亲。母亲吃了笋羹,身体竟奇迹般地好了起来。
从大清朝内务府御茶膳房留下的一份底单看,1765年春天,乾隆第四次南巡,似乎就是冲着春笋来的。比如,在扬州,一天三餐,他都离不开笋:春笋炒肉,春笋糟鸡,燕笋糟肉,燕笋火熏白菜,腌菜炒燕笋,等等。
明末清初著名文学家、戏剧家兼美食家李渔,对竹笋推崇备至。他认为竹笋的美味,在牛羊肉之上,位居蔬菜食材之首。他说:“此蔬食中第一品也,肥羊嫩豕,何足比肩。但将笋肉齐烹,合盛一簋,人止食笋而遗肉,则肉为鱼而笋为熊掌可知矣。购于市者且然,况山中之旋掘者乎?”
现如今,不可食无竹的食客,数量甚夥;宴席上,笋为食材的佳肴,随处可见;木须肉、鱼香肉丝、冬笋炒肉丝、老鸭煲、油焖笋、手撕(剥)笋,都已经成了广受南北人民欢迎的名菜。
有“嘴尖皮厚腹中空”恶名的竹笋,为何能够被我国人民视为世间美味,珍爱有加?
日本人安冈秀夫《从小说看来的支那民族性》一书中,有个雷人的说法:“这好色的民族,便在寻求食物的原料时,也大概以所想象的性欲的效能为目的……笋和支那人的关系,也与虾正同。彼国人的嗜笋,可谓在日本人以上。虽然是可笑的话,也许是因为那挺然翘然的姿势,引起想象来的吧。”言语之间,颇有不敬成分,因此遭到了鲁迅先生的反对。他认为,江浙一带人民之所以喜欢吃笋,是因为这里产笋。“广东和北京等处,因为竹少,所以并不怎么吃笋”。他还拿书斋和砚台作比喻,“倘到穷文人的家里或者寓里去,不但无所谓书斋,连砚石也不过用着两角钱一块的家伙。”
美国植物学家大卫·费尔查德《竹之书》提出了一种似乎挺科学的解释:“想要控制竹子的最好办法,就是吃它的笋。”
看到上述两种说法,我只觉其好笑:一个东洋、一个西洋两位人士,未免有些聪明过头。按照安冈秀夫的说法,竹笋应该享受到与“三鞭”同价、浸泡到烈性酒中之类的待遇;按照大卫·费尔查德的逻辑,美国人也不妨吃吃老鼠蚊蝇肉,因为那也可以控制老鼠蚊蝇的繁殖。原本简简单单的一件事情,被他们搞复杂化了。我以为,江浙人民之所以喜欢吃竹笋,主要原因,除了鲁迅所说的这一地区多产竹笋这一个之外,还有一个:江浙人民早就知道,竹笋是一种色、香、味、形、口感俱佳的食材!事情就应该是这么简单的。
自然,为了“比德”(有节、虚心之类)而爱上竹笋的风雅人士,为了壮阳健体而爱上竹笋的疲软亏老,为了生态平衡而爱上竹笋的环保人士,大约也是有的。常言道:林子大了,啥鸟都有。但是,这几类人士的数量,大约都不会很多。因此,难以成为主要原因。(原标题:中国人为什么喜欢吃竹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