赊店老酒 5年后兑奖不言迟
2013/3/12 9:54:23 点击数:
【字体:大 中 小】
1月2日上午,当河南省禹州市夏都办事处的韩红旗接过盐源食品公司康经理转交的1000元奖金时,不禁赞叹不已。
原来,去年12月6日,韩红旗在家招待好友,俗话说:酒是陈的香。韩红旗拿出存放了近6年的赊店老酒待友。
岂料,装酒的盒子被撕破时,一张印有“奖1000元”的获奖卡掉了出来,大家惊喜不已。
第二天,韩红旗找到赊店老酒总销售处兑奖,回答是:已过5年,哪还有奖?
随 后韩红旗来到禹州市消费者协会咨询。禹州消费者协会将酒盒、获奖卡传真到河南赊店酒厂。销售公司王经理看后表示,酒厂1997年1月生产销售的酒,获奖卡 有效。为了方便消费者领奖,可以将身份证复印件、酒瓶、酒盒及获奖卡转交赊店酒厂在禹州市的总经销——盐源食品公司的康经理,由他代领。
在 市场竞争中,一些经营者为多销商品,经常开展有奖活动,吸引消费者,但在兑奖时,却花招百出,有的不以现金兑付,用商品折合现金,有的质次价高,有的用处 理品,而当消费者有异议时,经营者又往往以所谓的“最终解释权”为盾牌,置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于不顾。以诚为本是经营者成功的基石,是赢得消费者的法宝,希望有越来越多的企业能像赊店老酒那样一诺千金,诚信经营。(刘晓红)(原标题:赊店老酒 5年后兑奖不言迟)
责任编辑:C005文章来源:市场报 原文时间:2003年01月20日 第五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