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遗址516处、古墓葬186处、古建筑795处、石窟寺及石刻110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329处、其他7处。5月3日,随着“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公布。
由国务院核定的“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在国家文物局官网公布,1943处不可移动文物名列其中。至此,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达4295处。
第七批国保单位,西藏日喀则地区江孜县的帕拉庄园(摄影:本报记者 李韵)
历批国保中数量之最
本次公布的“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下简称“第七批国保”)仍沿用国务院公布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时采用的分类和排序,即依次分为:古遗址516处(26.6%)、古墓葬186处(9.6%)、古建筑795处(40.9%)、石窟寺及石刻110处(5.7%)、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329处(16.9%)、其他7处(0.4%)。
据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介绍,各级地方政府文物保护意识及文物资源利用的需求日益增强,各地的申报热情高涨,最初申报项目总量高达5000余处,超过前六批申报数量总和,是历次最多的。
然而,国保评选一向是重质不重量。国家文物局针对不同类型文物制定了明确的评选标准,规定了严格的申报评选程序。所有申报项目都是由各省文物局报经各省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的。他们还组织了上百名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和实名投票,进而确定了初步推荐名单,部分项目还进行了现场复核;后又多次征求各相关部门和各省人民政府意见,形成了最终推荐名单上报国务院公布。
比如,对颇受媒体关注的名人故居问题,评选在遵循原有8条评选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从严把握的三条原则:即与本人作出的重大贡献或发生的重要历史事件没有紧密关联的不列入,已有一处故居旧居列入国保单位的原则上不再考虑第二处列入,建国后复建的不列入。
本次评选还体现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成果。“三普”共登记76万余处不可移动文物,其中不乏价值突出的新发现文物。为加强对新发现文物的保护,其中部分珍贵文物也直接列入了国保单位,如山西小张碧云寺大殿等。
此外,本次评选还注意吸纳了少数民族地区价值较高的文物及工业遗产、乡土建筑等新型文化遗产。比如,内蒙古等五个自治区共列入178处申报项目,占总数的9.2%,这个数量接近五个自治区前六批数量的总和(229处),充分体现了对少数民族地区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视。
励小捷表示,目前,国保单位总数为4295处。这个数字乍看不小,但与76万余处基数相比就显得很小,仅为0.56%;另外,我国的国保单位数量与其他文明古国相比也不算高。比如,埃及由中央政府管理的文物古迹有2万余处。
保护是今后工作的重点
对于第七批国保的公布,文物界的专家学者们一致肯定,认为国保数量与种类的变化,与我们文物大国的地位相符,与建设文物强国的目标相符。
正如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吕舟所说:“国保数量的变化反映了我国从文物保护向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反映了我国文化遗产价值认识的变化以及文化遗产概念的不断扩展。”
他表示,无论是第三次文物普查还是第七批国保评选,大量具有突出文化价值的遗产受到人们关注。保护的对象从原来的古建筑、石刻、石窟寺、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等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对象,扩展到了文化景观、文化线路、工业遗产、20世纪建筑遗产等具有文化、社会等价值的新类型。“这种变化反映了我国近年来文化遗产保护理论建设的成绩,也反映了世界遗产保护对我国国家层面文化遗产保护的带动作用。”吕舟说,“无论是五台山作为宗教圣地,西湖作为文化景观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还是正在进行的云南红河哈尼梯田、大运河、丝绸之路申报世界遗产的工作都在很大程度上为我们理解认识这些新的遗产类型的价值,保护管理这些新类型的遗产积累了经验。”
另一方面,专家们反复强调文物保护是日常工作的重点。国家文物局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研究员宋建忠表示:“文物保护绝不能停留在公布名单上,而一定要落到实处。加强日常监测是必须的。”保护项目越多,意味着工作量越大,这是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面临的新挑战,特别是在我国不断推动的城镇化过程中,“如何深入地挖掘其文化价值,合理利用,惠及民众,是必须认真思考的。因为我们保护的终极目标是文化传承。”他说。
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总工程师刘小和则从数据细化的角度谈了自己的认识。他指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有的一处保护单位实际上包含着若干个单体的不可移动文物。他举例解释说,比如大运河,算作一处保护单位,而实事上包含着六个省的许多个文物点。按照文物保护的属地管理原则,在日后的保护中就很有可能出现问题。因此,他建议,在名单公布之后,首要工作是将名单细化,抓紧基础资料的整理,切实摸清每一处国保的具体内容,为日后的保护打牢基础。(原标题: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再添1943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