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0年来全国消失的4万多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一半以上毁于各类建设活动。近日,国家文物局公布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其中指出,一些地方对文物保护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近30年我国消失文物多半毁于建设活动是惊醒,更是尴尬。这一方面有法律不到位的原因,但在笔者看来,更重要的是有关方面以建设的名义“搞破坏”,以追求政绩——为追求GDP,追求投资拉动,文物是可牺牲的。更要命的是,在毁坏文物的背后,有可能存在利益勾兑和腐败现象。
一个可以观察到的是,在“大干快上”压倒一切的城市建设面前,文物保护常常处于有心无力的境地,而“真文物遭殃,假文物吃香”的现象更是时有发生。一边对斥巨资新建豪华博物馆、气派音乐厅、现代化歌剧院等津津乐道,一边对不断毁掉的文物熟视无睹,“让道”城市建设。对此,公众是忧心重重却无可奈何。
近30年我国消失文物多半毁于建设活动告诉我们,建设的是“政绩”,破坏的是“文物”。无论所谓的“建设性破坏”、“保护性拆除”多么动听,隐藏其后的事实依然是破坏。
与近30年我国消失文物多半毁于建设活动有关的一个调查显示,超过九成的公众希望保留城市中的文物,但是,我们面临的现实却是越来越多的文物正在遭到拆除的命运。可以说,近年来,文物和城市建设之间的较量越发激烈。但主导官员们行为逻辑的思维只有一个——实用主义:文物能变现成多少现成的利益,文物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成为攫取金钱的筹码和政绩。而近30年我国消失文物多半毁于建设活动的背后不正是这种逻辑在发挥作用吗?
文物是人类社会发展与人类文明进步的一个缩影,其产生与发展受到社会、自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因此,才有了“像保护自己生命一样爱护本国文物”的理念,但对醉心于政绩美梦的官僚来说,他们只在意政绩的谋取而不关心文物的命运。由此,再多的文物破坏,在他们的眼中,也是不足为虑的。
面对近30年我国消失文物多半毁于建设活动,最应扪心自问的是那些热衷追逐“政绩工程”的官僚们。埃及文物管理委员会第一主席穆巴拉克夫人说:我们没有理由把祖先的遗产当商品对待,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传承人类文明。应该承认,这种理性的姿态恰恰是我们欠缺的。在一定意义上,近30年我国消失文物多半毁于建设活动是赤裸裸的丑闻,是对文明的羞辱。
就笔者的看法,这是对历史文物缺少敬畏感,并且常常用金钱目标来衡量物品价值大小的结果,是利益逻辑、政绩思维渗透到文物保护事业的结果。可以说,即使有了充足的经费,即使有了完善的法律,只要这种利益思维还存在,只要用文物来变现和置换金钱的逻辑还占据主导地位,一切都是无济于事的,因为利欲可以熏心,因为利益可以让不少人忘记廉耻驱逐常识忘记祖宗。
正因为如此,文物保护不仅仅是一个文化命题,更是一个社会命题。惟有抛弃实用主义思维,站在文化和文明传承的立场上来看待文物,而不是掉进功利主义乃至被政绩主导的陷阱中,才是正道。对毁坏文物背后的政绩幽灵进行理性审视和制度救治已经是一种必须,否则,等待社会的是更多的“建设性破坏”闹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