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指出,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地方申报情况,符合条件的项目总投资超过160亿元。地方政府负责落实建设资金,中央视各地财力予以适当补助。考虑到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的差异,规划根据不同地区确定中央投资补助比例。其中西部地区项目中央补助按75%控制,其中西藏自治区、四省藏区和南疆三地州项目可视情况适当提高中央投资比例。中部地区项目中央补助按60%控制。东部地区中央补助按30%控制。根据补助标准测算,约需中央补助投资80亿元。 (原标题:“十二五”中央财政80亿保护自然文化遗产)
来源:京华时报 时间:2013-01-04 作者:张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