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以下简称“名城”)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以下简称“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决定开展名城和名镇名村保护工作评估检查。
据介绍,此次名城和名镇名村保护工作评估检查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文件精神,以高度政治责任感组织做好本次名城名镇名村评估检查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阶段评估检查任务,认真总结取得的成就,梳理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提出新形势下继续做好名城和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的思路。
本次评估检查范围涵盖132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25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和276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方案》,重点评估检查保护范围及数量变化、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情况、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地方法规及相关政策制定、基础设施改善与国家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等内容。
评估检查采取自评自查、互评互查和抽查3种方式。即日起至10月31日,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规划)、文物部门对本地区的名城和名镇名村组织开展自评自查。11月1日至11月15日,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规划)、文物部门组织成立评估检查组,开展跨地区交叉评估检查。住建部和国家文物局还将赴各地抽查,重点评估检查保护工作成绩显著和存在问题较多的名城和名镇名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