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是:印象河南网 >> 新闻资讯 >> 国内 >> 浏览文章

历史建筑也需法律保护伞

2016/8/10 9:04:07 点击数: 【字体:

  成都市日前公布了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草案拟对破坏历史建筑的相关行为加重处罚,个人违法最高可罚款额度大幅提高。
 
  近年来,文物保护观念日渐深入人心,一些文物古建得到了很好的保护,无疑是值得高兴的事情。但是,与此相对应的是,历史建筑的保护现状却令人揪心。不少地方为了发展,大肆建城,大量历史建筑因此被毁。面对舆论质疑,建设方常常以非文物保护单位为由,不为所动。监管者也只能看着这些建筑被毁,毫无办法。其实,历史建筑不是文物,但也常常能够反映一地一时代的历史变化,具有很重要的研究价值。更重要的是,受制于财力等诸多因素影响,不少历史建筑暂时被排斥在文物保护的范围之外,但假以时日,这就是文物建筑。没有今天的历史建筑,就不会有明天的受保护古建筑,在造城热方兴未艾的今天,历史建筑尤其亟须一把法律的保护伞。可以说,成都市出台的这一条例草案,既是对历史的负责,也是对后人的负责,值得肯定。

 
责任编辑:M005文章来源:福建日报
0
相关信息
精彩展示
评论区
友情链接 商都网 中国网河南频道 印象河南网 新华网河南频道 河南豫剧网 河南省书画网 中国越调网 中国古曲网 博雅特产网 福客网 中国戏剧网 中国土特产网 河南自驾旅游网 中华姓氏网 中国旅游网 中国传统文化艺术网 族谱录 文化遗产网 梨园网 河洛大鼓网 剪纸皮影网 中国国家艺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