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文物局发布《关于做好汛期文物抢救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各文博单位结合此次汛期文物抢救保护,坚持“预防为主”、“抢救第一”,尽快健全完善文物安全应急机制,明确文物保护单位产权人或者管理使用人为文物安全第一责任人,切实承担文物安全主体责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文物开放单位,要暂停开放,直至抢险整治完毕达到安全要求。
通知指出,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组织对本辖区内文物开展洪涝灾害险情的全面排查和灾情评估,不留死角和空档。特别是对可能出现脱落、倾倒等危险的古树名木、古桥、古塔、古建筑墙体、结构险情和电器火灾隐患、安消防防雷设施运行情况、地质灾害隐患等,给予重点排查,必要时应设立警示标志,确保人员和文物安全。
通知强调,对排查中发现险情的,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尽快控制险情发展;对确需全面维修、安全防护设施老化、基础设施失效的,应按程序尽早启动相应的维修保护、安全防护和基础设施改造工作,排除文物安全隐患;对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为主的,必要时应协调国土资源和水利等部门,将文物周边的地质灾害隐患治理作为重中之重,从根本上消除威胁文物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
通知明确,完善有针对性的文物防汛防灾应急预案,科学分析评估和掌握本辖区和本单位内文物及周边环境存在的各类灾害风险,全面审查自身抗风险能力;建立应急处置组织和机制,加强日常演练,确保突发事件出现时可以及时报告、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妥善处置,将损失降到最小;主动与当地气象、国土、公安等部门联系与沟通,实现信息共享、应急联动。
据了解,6月下旬以来,受强降雨影响,我国南方部分地区发生较为严重的洪涝、风雹、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对各地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等的安全造成极大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