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统筹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据《人民日报》)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资源,是国家的“金色名片”,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实物见证,是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根脉。可长期以来,在一些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的眼中,文物保护“说着重要,做着次要,真正行动的时候,无关紧要”,把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文物保护工作经常为城镇化让路。
从北京“梁林旧居”到南京名人古墓,从西安兴教寺到江苏千年粮仓……破坏文物的新闻不时见诸媒体。造成这样的局面,与地方对历史文物缺乏敬畏之心有关,但根本上还是扭曲的政绩观在作祟。在一些领导干部看来,保护文物不容易出成绩,“顶多只能算潜绩”,在文物保护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上,常常表现得很吝啬。其实,一些地方不愿意保护文物,就是因为文物保护不能为地方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不能快速出政绩。即便有些地方不惜花巨资,也要把一些已经消失的文物还原,或拆旧建新,进行“破坏性保护”,往往也是出于政绩考量。
文物是历史和文化的承载。文物保护不能立竿见影,但它关乎文化传承也关乎群众利益,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是“潜绩”也是“显绩”。所以,要保护好文物,需要各级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政绩观,把保护文物当成最大的政绩。此外,也要把文物保护列入政绩考核,文物在谁手上出了问题就追究谁,就让谁承担责任,付出代价。这样,才能抓牢抓实“文物保护也是政绩”,也才能让“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成为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