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省文化厅厅长张瑞鹏向大会汇报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时表示,我省将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力推动实施“乡村文化记忆工程”。同时,推动文化遗产信息资源、数字资源开发利用,引进“互联网+”思维,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新的生机活在当代、活在民间。
我省是全国较早颁布非遗条例的省份,201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施行,2013年1月《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施行。“一法一条例”实施以来,我省将非遗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时建立完善了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目前,我省省级非遗项目名录达到403项、保护单位723个。非遗保护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初具规模,已建成遍布全省各地的非遗文化展示场馆128个,开展非遗项目授徒、传艺、交流活动的传习所32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