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兴隆县地处燕山腹地,主峰雾灵山坐落境内。根据《兴隆县志》记载,顺治十八年,清东陵自此始建。陵区以昌瑞山为界,分“前圈”和“后龙”两部分。昌瑞山以北的兴隆大部分境域被划为“后龙风水”禁地。254年的封禁,使后龙区域内遍地涌泉,草木丛生,古树参天,野兽成群,并形成了独特的“后龙文化”。“后龙文化”在清朝具有很强的政治意义、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
“后龙风水不是迷信,它是中华五千年文明留下的建筑遗产和设计理念,明清陵寝体现的建筑文化,环境是本体,是在环境保护和善加利用的基础上去建筑。”天津大学建筑系博士生导师王其亨说,“在清朝时,清政府给了兴隆非常优厚的保护方案,就是为了保护生态,是中国古代文明的大智慧。”
《兴隆县志》记载,清室在帝制被推翻后仍享受“优待皇室”条件,东陵和后龙风水区仍为清室私产,维持原状。由中华民国政府每年拨给“优待皇室”的400万两白银项下支付,作为守陵旗人的生活费用。到了民国2年,北洋军阀政府因财政困难无力支付,守陵旗人的生活失去了保障。经与中华民国政府协商同意后,清室决定划出部分“后龙”禁地分给皇族旗人及兵丁作为“生计地”予以开垦。1914年,划出“后龙”禁地900余顷。从此,禁地开垦一发而不可收,兴隆的森林覆盖率一度跌至最低的2.4%。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历届兴隆县委、县政府的努力下,目前森林覆盖率已恢复到65.76%。
从后龙文化走向生态兴隆,这既是历史文化的延续和传承,也是兴隆“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的根与魂。如今,兴隆县委、县政府正在组建兴隆历史文化研究会,组织文物、文化部门编制兴隆文化挖掘研究工作方案,借助专家和智库支持,深入挖掘、系统研究“龙”文化;同时,抓紧抢救保护好野外遗址和重要文物资料征集,把兴隆文化遗迹真正保护好。在保护的基础上,兴隆县还将着力做好燕山“龙文化”文章,进一步做强“龙兴宝地、生态兴隆”品牌,以带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