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文化部办公厅公示了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山东落子、孟母教子传说、湖北越调、洪泽湖渔鼓等298个项目入选该名录。随着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全国各省市都在积极挖掘各自的特色项目,借此梳理历史、传承文化根脉的做法令人振奋,也让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所谓遗产不是束之高阁、藏于深闺的“过气”文化,而是“活”在当下、“活”在人们内心的一种文化认同。
非遗保护不仅是政府和非遗项目传承人的事,更是大家的事。出于这种文化自觉,各个非遗保护单位在各自的领域干劲十足,使得一些濒危的工艺流程、核心技艺等得以有效地保护、传承。
与此同时,面对市场的萎缩,一些不甘躺在政府怀里的非遗项目走上了求变图存之路。这些做法的初衷毋庸置疑,效果却未必尽如人意。
最近,笔者在某市观看了一场某稀有剧种的新编剧目,采访之后了解到,在该剧创排中,掌握该剧种源流与特色的老艺人被冷落,剧组邀请的都是当地的名家大腕,语言、唱腔、伴奏皆另起炉灶,剧种的本来真实面貌模糊难辨,而不少主创人员也抱着一种“反正这个剧种知道的人少,做成怎样便怎样”的侥幸心态;而另有演出中,非遗直接被充当了卖点和对外宣传的噱头,演出中除了以非遗项目来完成串联、拼贴,借以吸引观众眼球外,其他场次全是大量流行、外来元素的嫁接,再也找不到传统的影子。
类似现象不仅出现在传统戏剧中。部分传统技艺、传统美术类的项目也存在上述问题。一些地方发展心切,混淆了生产性保护和商业开发的界限,将有些项目的制作工艺完全机械化,于是导致非遗产品批量产出,制作数量规模化、生产方式工业化、艺术品位雷同化,而手工技艺本身与传承者却处于弱势状况。像一些被绣在被面上、画在葫芦上的年画,一些机器压出的皮影、剪纸,脱离了传承的母体与技艺的本真,自然也就背离了非遗保护的初衷。
众所周知,非遗保护强调保存非遗项目的本真性、完整性、核心技艺保存环境的脆弱性、传承个体的单一性,比如,传统技艺、传统医药等非遗门类,靠的是选取特定材料、以传统技艺进行手工制作,每个作品都包含着一定的文化信息和情感投入;而像传统戏剧,每一个剧种都有其赖以生存的土壤、历经时代演化而形成的风格特征……独一无二的“这一个”,正是非遗项目的价值所在。若不尊重这个规律,让传统技艺批量生产,让传统戏剧成为“杂烩”,让传统医药“偷梁换柱”…… 把非遗项目变成精髓尽失的转基因产品,非但保护不了脆弱的非遗生态,反而容易造成对传统文化与技艺的破坏。
笔者看来,非遗项目不是审批下来就可以一劳永逸的行政业绩,它还代表着对文化传承的一种态度与责任,同时离不开社会的监督与约束。要推动非遗传承的良性进展,文化主管部门还要加强对项目的定期考察,引导、督促非遗项目走好恪守传统与创新发展之间的平衡木,避免进入传承与发展误区。